关于淘宝开店的法律问题!!!!!

LZ,你的朋友,这些图片应该都属于知识产权规定的“职务作品”。

《著作权法》第16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而创作的作品,属于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后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作品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可以给予作者奖励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一)作品设计、产品设计、地图、计算机软件等。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造的,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的;(二)担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的职务。

但是,要看你的工作是不是你朋友独立完成的。如果是合作完成的,必须得到合作者的认可。但是,你的工作也应该得到客户公司和产品名称的认可。你在淘宝上看到的很多图片都是这样的,因为我们国家的知识产权太不完善了。知识产权侵权真的无处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