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稳定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泰山区企业和居民: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的就业工作,稳定就业形势,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稳定就业的政策措施,有效帮助企业保持运转、渡过难关、稳步发展,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公共就业服务的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政策措施通知如下:
01加大力度帮助企业稳岗。
将失业保险政策从不高于城镇登记失业率放宽到5.5%;对30人以下的小微企业,裁员比例放宽至不超过职工总数的20%。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生产经营面临暂时困难、有望恢复、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根据当地6个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02保障复产企业就业。
对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业、保障疫情防控和城乡生产生活的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积极满足用工需求,优先发布用工信息,多渠道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对引进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的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审核确认后,按照每人12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职业介绍补贴政策自2020年2月4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为3个月。
03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对坚持不裁员、正常发放工资的受疫情影响企业,其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将于2月4日后到期,并可能分阶段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04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对承担任务的在线培训平台,按照当地培训项目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20%发放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优先拨付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账户。疫情防控期间,参加网络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农民工、离校两年未就业大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由学员注册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5元/课时标准给予生活补助,所需经费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安排。以上两项补贴政策暂定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
05支持创业和促进就业
疫情期间,对租赁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示范园区,给予最长3个月的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减免租金总额的30%,最高50万元。所需资金从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延期还款,延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并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优先安排创业担保贷款。
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疫情防控期间,首次申领失业保险金在原规定的“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的基础上,延长至150日。根据国家要求和疫情防控进展,适时进行调整。自2020年2月起,失业保险金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的90%。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机制,及时向失业人员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07优化公共就业服务。
2020年在泰山区举办春风行动网络招聘服务月,开展网络招聘,为疫情中的企业和求职者送去“就业春风”。各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可搜索“泰山人社”、“泰山集结号”等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也可通过山东Gonggonggongzhaopin.com、泰安Zhaopin.com等网络平台查询招聘信息..各级各类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大网络招聘力度,实施视频招聘和远程面试,动态发布岗位信息。
泰安市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