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政府对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包括税收减免、项目资金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等。,尤其是互联网处理和工业4。
(一)本政策意见鼓励和支持的大学生自主创业,主要是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在校大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两年内创办各类企业或长期从事个体经营,并担任其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法定代表人。
(二)大学生在农村兴办现代农业项目,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规模化养殖年总产值超过20万元,或者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和经济实体的,纳入本意见鼓励和支持范围。
(三)对零就业、下岗失业、低收入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给予重点鼓励和支持。
二、大学生创业基地建设
(一)凡大学生新创办产业园区(基地、高校、楼宇)20个以上、企业10家以上的,可由市推进创业富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创业办)认定为大学生创业基地,每年给予30-50万元的财政补贴。
(2)大学生创业基地要加大标准工业建筑和创业公寓建设力度,城市项目建设费参照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用地标准执行。土地部门要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房产部门也要及时进行产权登记。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基本满足大学生自主创业的需求。
三,多渠道解决大学生创业场所问题
(一)入驻大学生创业基地的大学生自主创业,创业基地提供经营场所。第一年每月900元,第二年每月700元,第三年每月500元减免经营场所租金。如果长期没有家庭住所,创业基地可以提供三年免费的创业公寓或宿舍。创业基地不能提供免费住宿的,可参照廉租房政策,由房产部门给予每人每月160元廉租房补贴。
(二)在大学生创业基地外租赁经营场所自主创业的,三年内由房产部门给予经营场所租赁补贴,第一年按月800元,第二年按月600元,第三年按月400元补贴。长期无家庭住所的,可以参照廉租房政策,由房产部门给予每人每月160元的廉租房补贴。
第四,加大对创业的资助。
(1)市本级每年从创业扶持奖励资金中安排3000万元(其中市创业扶持奖励资金新增预算1100万元,科技、工业、商业、农业专项资金100万元,分别为5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各区(县、市)每年从创业扶持奖励资金中安排10万元,设立市、区(县、市)两级大学生创业扶持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各类扶持、奖励和贷款贴息。
(二)大学生创业项目申请无偿资助,经有关部门批准,每个项目一般不超过20万元,且不超过企业自有资金投资额。第一期拨付审批总额的60%,其余在第一期经费通过审批审核后拨付。申请财政贷款贴息的,经审核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每年贴息总额最多可达65438+万元。
(3)各区(县、市)设立小额贷款担保机构,市财政按照各区(县、市)政府担保资金规模2: 1给予补助。鼓励社会贷款担保机构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市和区(县、市)两级财政通过适当补贴帮助其降低创业风险。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申请最高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大学生合伙或组织起来就业,有一定自有资金和相应反担保条件的,可给予人均5万元以内的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50万元。从事微利项目的,享受两年全额财政贴息。
(四)对大学生自主创办的新兴项目,根据企业规模,可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两年,同级财政部门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5)鼓励大学生以创业项目为平台,积极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支持,争取社会风险投资和银行、信贷机构融资。市创业扶持奖励资金将在资金或融资总额的10%范围内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可达65438+万元),帮助创业者降低融资风险。
(六)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科技项目由上级部门资助,市、区(县、市)科技部门分别给予上级部门30%和20%的资助,配套资金不低于5万元;对上级部门认可但无资金支持的项目或创新成果,给予500-65438+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资助。
(七)由市创业致富领导小组牵头,每年评选出30名市级大学生自主创业成功典型,每人给予5-8万元奖励。奖励资金必须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追加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