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政府对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包括税收减免、项目资金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等。,尤其是互联网处理和工业4。

大学生创业贷款是国家向大学生提供的一项优惠措施。为了支持大学生创业,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1)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自主创业,在创业实体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资金)低于50万元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不低于3万元),1年内将实收注册资本提高至50%。(二)大学毕业生在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新创办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设立的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机关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设立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工业、外贸工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餐饮业、教育文化事业和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3)各国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符合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简化手续,为开户和结算提供便利。贷款金额在5万元左右。最长贷款期限为两年。如果确定到期需要展期,可以申请展期一次。贷款利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金额最高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以上优惠政策是国家针对所有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制定的。为了支持地方大学生创业,地方政府也出台了相关政策法规,更加细化,更加贴近实际。比如,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政府的相关规定,上海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免费风险评估、免费政策培训、免费贷款担保、部分税收减免四项优惠政策。大学生创业贷款要求(1)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人年满18周岁,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合法居住证明,有固定住所或经营场所;(2)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行业营业执照,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有稳定收入和还本付息能力;(3)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人的投资项目有部分自有资金;(4)大学生创业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银行信贷政策,不允许用于股权投资;(5)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经营收益由银行结算。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材料(1)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婚姻状况证明;(2)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人个人或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3)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行业的营业执照,以及贷款使用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或其他材料;(4)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人担保材料:抵押物或质物的权属证明及清单、有权处分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质押)物估价。第一,明确鼓励和支持的对象

(一)本政策意见鼓励和支持的大学生自主创业,主要是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在校大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两年内创办各类企业或长期从事个体经营,并担任其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法定代表人。

(二)大学生在农村兴办现代农业项目,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规模化养殖年总产值超过20万元,或者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和经济实体的,纳入本意见鼓励和支持范围。

(三)对零就业、下岗失业、低收入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给予重点鼓励和支持。

二、大学生创业基地建设

(一)凡大学生新创办产业园区(基地、高校、楼宇)20个以上、企业10家以上的,可由市推进创业富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创业办)认定为大学生创业基地,每年给予30-50万元的财政补贴。

(2)大学生创业基地要加大标准工业建筑和创业公寓建设力度,城市项目建设费参照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用地标准执行。土地部门要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房产部门也要及时进行产权登记。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基本满足大学生自主创业的需求。

三,多渠道解决大学生创业场所问题

(一)入驻大学生创业基地的大学生自主创业,创业基地提供经营场所。第一年每月900元,第二年每月700元,第三年每月500元减免经营场所租金。如果长期没有家庭住所,创业基地可以提供三年免费的创业公寓或宿舍。创业基地不能提供免费住宿的,可参照廉租房政策,由房产部门给予每人每月160元廉租房补贴。

(二)在大学生创业基地外租赁经营场所自主创业的,三年内由房产部门给予经营场所租赁补贴,第一年按月800元,第二年按月600元,第三年按月400元补贴。长期无家庭住所的,可以参照廉租房政策,由房产部门给予每人每月160元的廉租房补贴。

第四,加大对创业的资助。

(1)市本级每年从创业扶持奖励资金中安排3000万元(其中市创业扶持奖励资金新增预算1100万元,科技、工业、商业、农业专项资金100万元,分别为5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各区(县、市)每年从创业扶持奖励资金中安排10万元,设立市、区(县、市)两级大学生创业扶持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各类扶持、奖励和贷款贴息。

(二)大学生创业项目申请无偿资助,经有关部门批准,每个项目一般不超过20万元,且不超过企业自有资金投资额。第一期拨付审批总额的60%,其余在第一期经费通过审批审核后拨付。申请财政贷款贴息的,经审核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每年贴息总额最多可达65438+万元。

(3)各区(县、市)设立小额贷款担保机构,市财政按照各区(县、市)政府担保资金规模2: 1给予补助。鼓励社会贷款担保机构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市和区(县、市)两级财政通过适当补贴帮助其降低创业风险。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申请最高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大学生合伙或组织起来就业,有一定自有资金和相应反担保条件的,可给予人均5万元以内的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50万元。从事微利项目的,享受两年全额财政贴息。

(四)对大学生自主创办的新兴项目,根据企业规模,可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两年,同级财政部门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5)鼓励大学生以创业项目为平台,积极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支持,争取社会风险投资和银行、信贷机构融资。市创业扶持奖励资金将在资金或融资总额的10%范围内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可达65438+万元),帮助创业者降低融资风险。

(六)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科技项目由上级部门资助,市、区(县、市)科技部门分别给予上级部门30%和20%的资助,配套资金不低于5万元;对上级部门认可但无资金支持的项目或创新成果,给予500-65438+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资助。

(七)由市创业致富领导小组牵头,每年评选出30名市级大学生自主创业成功典型,每人给予5-8万元奖励。奖励资金必须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追加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