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原因有很多。从企业的角度来看,有三个关键的制约因素:

1规模小,积累少,难以提供有效抵押物;

2、财务制度不规范,信息透明度差,难以对信用状况给予客观评价;

3.普遍缺乏核心竞争力,业绩不稳定,发展前景难以评估。

从银行的角度来看,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也有实际困难:

1,由于直接融资渠道不畅,且多元化融资平台未向中小企业全面开放,导致中小企业大部分资金需求依赖银行信贷,融资压力集中在银行体系;

2.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中小企业经营成本高、风险大,由银行独自承担,加剧银行谨慎放贷;

3.不良税前核销政策严格,加上严格的运营问责和绩效考核。面对来自投资者和监管机构的评价压力,银行开展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积极性受到影响。

首先,创业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初创企业大多资质较差。这主要体现在:规模小,经营不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抗风险能力弱;企业家缺乏管理经验;信息不透明,没有可靠的信用记录;失败率高,逃废债现象严重。

(2)中国金融结构的发展是不对称的。即贷款主要对象与经济增长主体的不对称,大城市金融发展与中小城市和农村金融发展的不对称。一方面,初创企业为经济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却拿不到贷款;另一方面,大城市金融发展迅速,而中小城市和农村金融发展滞后,这对广泛分布在中小城市和农村的创业型企业非常不利。

(3)初创企业融资渠道单一。目前,我国创业企业的融资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包括企业自身的积累和折旧以及创业者投入的资本。这些就是所谓的内源融资。但这种通过自我积累寻求自我滚动发展的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创业型企业的发展要求,创业型企业仍需探索新的融资渠道。

(四)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没有真正发挥作用。这主要表现在:信用担保机构资本投入严重不足;专业人才的缺乏限制了信用担保体系的专业化和规范化;信用担保机构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没有风险分担机制;相关立法的滞后影响了信用担保体系的快速发展。

(5)信用环境差。这主要表现在公民信用意识淡薄,信用监管不到位。没有对不守信用的公民和企业采取严厉的惩戒措施,没有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档案,使得一些有失信记录的公民和企业仍然可以通过一些手段从外地获得资金。由于这些情况的存在,金融机构对贷款对象的审查成本居高不下,从而限制了金融机构对创业企业的信贷配给。

(六)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以法律的形式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和融资提供了有力的保护和支持。而《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规定过于原则,没有相应的产业振兴、财政、金融、中介服务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