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申诉的原因有哪些?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的原因分为人格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产权纠纷、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劳动纠纷、人事纠纷、海事纠纷、与公司有关的民事纠纷、证券、保险、票据等。、侵权责任纠纷,以及适用于民事诉讼事由的特殊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请求、事实和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由被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四)证据及其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