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的基石是什么?
产权制度是涵盖各类财产以及产权的界定、运行、交易和保护的一系列制度和体系。它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制度安排。物权作为物权的简称,体现了主体对客体的合法的、排他的所有权、占有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可以说,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制度。首先是保障市场秩序的基础。产权的主要功能是为经济主体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提供激励和约束,减少不确定性,使外部性内部化。完善产权制度,使各种所有制经济、各种类型的产权能够清晰界定、顺畅流转、严格保护,是规范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形成良好市场秩序的重要保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效运行的基本前提。进一步巩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还要求完善覆盖各种所有制经济的产权制度,依法保护各种产权,促进产权公平交易和流通,巩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二是保障市场主体活力的基础。追求和拥有产权及其收益,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市场主体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根本动力。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等一系列改革实践有力证明,建立和完善产权制度可以有效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为有效应对挑战,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创新精神,稳定社会预期,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企业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经济发展的持久动力。要做到这一点,完善产权制度尤为关键。三是保护市场预期的基础。有恒产者,有恒心。产权关系的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本内涵,产权制度的稳定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条件的极大改善和个人财产的不断增加,财产安全的保障显得尤为重要。完善产权制度,更加有效地保护产权,就是保护人们的诚实劳动,保护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创造公平稳定的社会环境。随着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的扩大、居民财富的增加和技术进步对增长的贡献,企业家、城乡居民、科技人才等不同群体对明晰产权、加强产权保护有着强烈的诉求。但是,目前一些领域的产权制度还不完善,一些领域的产权保护比较薄弱。要着力完善产权制度,依法全面平等保护各类产权。只有这样,才能形成鼓励人们通过自我奋斗、诚实劳动、依法经营来创造财富、实现人生价值的良好氛围,才能形成社会公平正义、国家长治久安的良好局面。
完善产权制度,必须明确产权制度要覆盖各种经济类型和按所有制划分的资产。总的要求是,没有建立产权制度的地区都要建立,已经建立制度但制度内涵不健全的地区要进一步完善,同时完善产权制度的规则。首先是补齐产权制度上的短板。完善产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形成清晰界定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等权利义务的完整制度安排,确保各类产权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充分发挥产权激励在促进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发展中的作用。二是加快全民所有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设。明确各类自然资源资产在所有土地空间的产权主体,保护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公平分享自然资源资产收益。推进部分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明确自然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属关系和权责,适当扩大出让、转让、租赁、担保和分享的权力。三是完善国有资产产权制度。(上接第二版)(上接第一版)进一步明确国有产权所有者和代理人的关系,依照法律法规界定企业产权归属,保障国有资本收益权和企业自主经营权。四是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完成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农房、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办法和集体经济资产所有权实现形式,完善农村产权交易转让和退出机制。五是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完善有利于激励创新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制度,明确界定并有效保护职务发明人的财产权益,搭建知识产权交易和服务平台。与此同时,随着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的蓬勃发展,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等新型财产不断涌现,也需要健全的产权制度予以明确和规范。第六,完善居民财产权保护制度。合理界定征收征用土地、房屋和其他财产适用的公共利益范围,对被征收征用者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抓紧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限的法律安排。第七,继续加强产权保护。完善产权保护法律制度,从立法上给予私有财产和公有财产同等地位、同等保护。在执法、司法和行政实践中,我们将加强对平等市场主体之间产权纠纷的公正裁决。加强政府诚信建设,让公权力切实成为私有产权的“保护者”而不是“侵权者”。消除对产权的所有制歧视,让非公有产权和产权真正一视同仁。全面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实施知识产权侵权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强执法与司法保护联动,提高侵权成本,降低维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