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理念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思路是建设法治政府,完善立法机制。

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证。在我们这样的大国,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繁荣、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就必须坚持、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对依法治国进行定位、布局和实施,法治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性辉煌成就: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加快推进。

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加坚实,法治作用进一步发挥,党运用法治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显著增强,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遵循和指南:

法治思想根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沃土,在推进更高层次的良法善治的过程中彰显了实践品格和力量。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更加突出。

法治思想顺应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需要,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科学指南。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必须处理好带有全局性的重大关系。法治思想为我们正确把握和科学处理这些关系提供了科学指导。

同时,全面依法治国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各个方面,涵盖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涉及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方方面面,要求统筹兼顾,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