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人防主要做哪些具体工作?
(二)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防建设的需要,制定各级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编制城市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审查城市规划中人民防空和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依法对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经济目标进行执法检查和监督。
(四)组织实施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修订完善市级人防攻击预案和保障预案;指导县(市、区)制定城市防空预案,监督检查防空预案和各项保障预案的实施。拟定人民防空演习计划并组织全团和专业队伍的训练。组织制定市、县两级战时城市人口疏散计划,做好疏散区域建设;完成市政府委托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及相关抢险救灾任务。
(五)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规划和建设计划,协调使用邮电、军事通信等部门的专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建设实施规划、技术和质量管理,实施无线电管理,保障人民防空。依法组织试唱。
(六)组织管理人防工程建设工作。根据国家制定的人民防空工程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包括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建设实行规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执行省政府和省军区的命令,负责审计各种建设项目。贯彻平战结合的方针,指导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平时的开发利用。监督检查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人民防空要求的落实情况。
(七)组织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根据国家规定的人民防空教育内容,制定各种人民防空教育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发六位一体的教育网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八)人防资金和资产的管理。编制人民防空经费的预算和决算,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做好人防国有资产的清理、产权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收取地方自筹的人防建设资金。
(九)组织人民防空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制定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重点培养人防干部的作战指挥、防空技能和通信保障能力,达到准军事单位标准。
(十)战时组织、指挥城市人民进行防空袭。组织指挥群众疏散隐蔽,发布空袭警报,实施灯火管制,消除空袭后果,配合城市防御和重要场所防空作战,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城市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