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进展

目前,东湖高新区正通过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激励和奖励、科技金融改革创新、政府自主创新产品采购、创新财税政策试点、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试点、申报设立综合保税区等工作,逐一推进示范区首年各项工作。

一是在股权激励和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方面,东湖高新区根据财政部、科技部8号文件精神,制定了《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办法》和《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细则》,规定了科技成果入股、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激励、股权出售、科技成果收益分享等内容。初步确定邮政科学研究院、中冶南方、华南理工大学等8家企业为试点单位,部分企业已提交股权激励初步方案。

二是在科技金融改革创新方面,完善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工作的准备工作。设立光电子、生物、新能源、环保、消费电子等五大产业发展基金,提出设立光谷银行、股权投资基金等具体方案。启动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评级体系建设,起草了《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暂行办法》,制定了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担保、融资补偿三项具体实施办法。与国家开发银行、兴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推动商业银行在东湖高新区开展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融资业务。高新区和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研究制定未上市股份公司股权交易方案。推动部分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已批准贷款4000万元。

三是在政府自主创新产品采购方面,起草了《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实施细则》,发布了《武汉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制定了第一批自主创新产品采购计划,计划提前采购示范区新能源照明和LCOS新型显示产品。

四是在鼓励创新的财税政策试点中,湖北省、武汉市加大对东湖高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决定将区内企业向省市留成部门全额返还税收的政策延长至高新区至2013年。同时,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科技部的指导下,各省市财税部门多次就技术研发、成果转化、重大专项和新兴产业、创新人才与创业、科技与金融五个方面的税收政策进行专题调研,提出需要国家财税部门支持的政策建议。目前,湖北省政府正准备将有关政策建议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研究。

五是在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方面,加快人才政策创新,争取激励政策的新突破。全面拓宽人才引进渠道,组团赴美等地招聘海外高层次人才,开展“海外学者光谷行”等活动,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信息库。抓紧实施光谷人才特区战略,通过“3551人才计划”,累计引进高端人才67人,资助资金9880万元。

第六,在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方面,湖北省政府已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设立综合保税区的请示。目前,省市商务部门和东湖高新区正在组织人员对设立综合保税区项目进行进一步论证,将上报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