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辞职中的保密条款和竞业限制协议一样吗?

协议辞职中的保密条款不同于竞业限制协议。

竞业禁止协议和保密协议的区别在于:

1,不同要求

保密协议要求签署协议的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协议中约定的信息。

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竞业限制要求签约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者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工作,也不得自行与原单位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

2,违法后责任不同。

对于违反保密协议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我国刑法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3.签约后的赔偿就不一样了。

签订保密协议后,用人单位不得向签字人支付额外报酬,但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后,用人单位还应当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额不得低于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年工资收入。

如何赔偿对方违约:

1,根据当事人是否约定违约金,分为约定赔偿和法定赔偿。

约定赔偿包括两种情况: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赔偿条款,另一种是合同未约定,但在合同成立后达成赔偿协议;

2.商定的补偿

订立合同时,合同当事人事先约定因一方违约而产生的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或者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由于订立合同时损失范围难以确定,当事人只能在合同中约定赔偿的计算方法,而不宜约定固定的赔偿金额。补偿可以用货币或非货币方式确定;

3.法定赔偿

是指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按照法律规定的方法计算赔偿金额。

综上所述,合同生效后,双方可以通过补充协议约定违约金的具体计算方法,也可以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所以如果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或者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

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