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值税处理

法律主观性: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方法:1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使用过的固定资产1,2009年1之前一般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为外购或自制的,按照3%减2%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其中汽车、摩托车、游艇的固定资产进项税允许在2013年8月1日抵扣,时间要区分在13年8月前后。(2)一般纳税人2009年10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应当区分如下情况:(1)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予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减按2%的税率征收增值税。注:不能抵扣固定资产相关进项税额的情形包括:(1)为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购买的货物;(2)非正常损失采购的货物;(3)非正常损耗的在产品和产成品所耗用的外购商品;(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的消费品。(二)对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在营改增试点日前已取得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减按2%的税率征收增值税,税率为3%。(3)纳税人购置或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出售该固定资产的,可按照简易办法减按2%的税率征收增值税。(4)一般纳税人销售按规定不能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简易办法减按2%的税率征收增值税。(5)一般纳税人销售其他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其中2018年5月以后适用税率为16%或10%。二是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出售其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出售其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减按3%的税率征收,减按2%征收。三。发票开具规定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方法按3%减2%的税率征收增值税的,应开具3%的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普通发票,税务机关不得代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纳税人出售其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按3%减2%的税率征收增值税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按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四。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减征3%至2%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按以下公式确定: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2。一般纳税人出售其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以下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6%)应纳税额=销售额×16%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以下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导致处置净损失。借记“资产处置损益”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算”科目;如果是净收入,借记“固定资产清算”科目,贷记“资产处置损益”科目。因丧失使用功能或自然灾害损坏而报废清理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或营业外支出。属于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报废清理造成的处置净损失,贷记“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如果是净收入,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1.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原值2、借:固定资产清算贷:银行存款(支付清算费用)借:银行存款(清算收入)贷:固定资产清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应交税费-简易计税(一般纳税人3%或3%减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3。如有净亏损,借:因转让等原因处置固定资产)营业外支出(因丧失使用功能或自然灾害损坏而报废)贷:固定资产处置贷:资产处置损益(因出售、转让等原因处置固定资产)营业收入(因丧失使用功能或自然灾害损坏而报废)六。个体工商户以外的个人出售自用。以上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从中可以知道固定资产的具体税务处理方法,以及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如何处理。他们24小时在线,可以随时回答你的法律问题。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进行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价值。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定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