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制度的功能

1.对知识创造的激励作用:知识产权制度依法授予知识产权的创造者或所有者在一定期限内的专有权,并保护这种专有权不受侵犯,侵权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有了这种排他性,知识产权的创造者或所有者就可以通过转让或实施生产获得经济利益,收回投资,从而有继续研发的积极性和物质条件,从而调动知识创新者的积极性。2.调节公共利益的作用:知识产权制度虽然保护了知识创造者的利益,但并不意味着垄断。知识产权制度具有两种保护功能,使知识创造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从而调动人们从事创造活动的积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作品,包括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以下列形式创作: (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说明;(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