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保密吗?
第一,在决定裁判文书是否要上网,当事人是否要匿名时,会慎重考虑。不是所有的判决都可以在网上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保护的判决不会在网上公开。
二、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证据材料不公开。但不涉及量刑。
按照法律规定,无论什么案件宣判,都要公开进行。换句话说,判决的内容是严格按照程序要求的,任何公民都有机会旁听判决,也就是全部公开。早在几年前,不少地方法院就开始试行公民可以按规定在法院档案部门阅卷。一般法院案卷的主卷是公民可以查阅的(所有的补充卷都是保密的),只有一些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文件是不能查阅的,比如加密的证据材料。但是所有的判断都可以参考。目前,针对法院审判中的腐败现象,很多人建议所有的法院判决书都要“上网”供查阅,但中国的法院还不全面。
执行,但是一些比较发达的地方的法院已经把所有的判决书都在网上公开张贴了。还有“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全国各地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的判决书、裁定书都集中在网上。
所以判决内容本来就是公开的,不构成侵权。只有少数例外,例如:
在强奸幼女的案件中,根据保护个人隐私的规定,判决时应当使用被害人的化名,但禁止使用被害人的真实姓名。但由于法院的疏忽,导致当事人的隐私被泄露,这是法院的过错,造成隐私侵权。侵权人明知这种情况,还故意到处宣传判决书内容,明显是恶意的,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