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转载别人的文章或作品会造成侵权吗?

这应该逐案讨论。如果用于自己学习、欣赏,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规定,“为自己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已经在报纸上发表或者在互联网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或者报纸、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不得转载、摘编外,不构成侵权。但转载或摘抄的作品超出相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

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所以也可以称为侵权,从词源上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确认。中文的“侵权”一词“最早是在清末编纂《大清民法草案》时使用的。”但是,我国旧民法对侵权行为的概念没有明确的定义。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所以也可以称为侵权,从词源上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确认。

扩展数据:

版权以前叫版权。著作权的本义是版权,即复制权。这是因为以前印刷还不普及,当时社会认为附在农作物上最重要的权利是印刷出版权,所以叫这个。但随着时代的演进,科技的进步,作品的种类也逐渐增多。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安娜法案》开始保护作者的权利,而不仅仅是出版商的权利。1791年,法国颁布了《表演权法》,开始注意保护作者的表演权。1793年,作者权利法颁布,作者的精神权利进一步得到重视。

参考链接: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