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新闻:哪些单位会改为企业?
一、承担行政职能的机构
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认定为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1,全面或者主要承担行政职能,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行政权力;
2.所承担的行政职能必须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央相关政策为依据;
3.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必须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央相关政策规定的明确授权(即明确指向事业单位)。
比如城管监察、环境监察、土地监察、公路管理、道路运输管理、动物卫生监督、移民管理、文物管理等等。
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
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认定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
1,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营利为目的;
2.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不属于政府必须提供的公益性服务范围;
3.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以而且应该通过市场获得。
工程建设、维修、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市政公用经营运营、经营性水利工程管理、农场、园林、农场、苗圃、经营性林场等农业种(植)业机构、技术开发科学研究、经济鉴证社会中介、商业性地质勘探、招标代理、一般评估认证、咨询服务、评估鉴定、面向社会的培训机构、宾馆、招待所、经营性复物业、车辆服务、部门印刷印刷机构、投融资、担保、粮食仓储、物资供应、图书、仪器设备、非流动报刊、一般文艺团体、剧院、影视音像制作销售、演出经纪机构、印刷广告发行和传播新闻媒体、电影制片厂等各类公司(厂)。
第三,从事公益服务的机构
(一)公益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认定为公益类:
1,向社会提供基本公益服务,或者只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和保障;`
2.资源不能也不应该由市场配置;
3、不从事经营活动,其宗旨、经营范围和服务标准由国家确定。
(1)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公益宣教(党员电化教育、讲师团等。)、考试机构等。
(2)科学研究:基础研究或社会公益研究。
(3)文体类:公共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纪念馆(烈士陵园)、美术馆、科技馆、群艺馆(文化馆)、文物考古保护、文献信息、广播电视信号传输与技术监测、出版物审查、体育项目管理等。
(4)卫生:疾病(疫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急救、采供血、计划生育服务、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五)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保经办和公积金管理、优抚安置、法律援助、婚姻登记、公共就业服务、社会福利机构、公益性残疾人康复机构、老年妇女儿童工作机构、学生资助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
(六)公安:人工影响天气、防汛、抗旱防火、应急救援指挥、无线电监测、人防指挥与保障、信息安全、重要或应急物资储备等。
(7)社会经济服务:基础测绘和公共地质调查、农机安全监理、经济社会调查统计、渔船检验、植物检疫、地震监测、环境监测、网络监测、工程标准定额、自然资源保护、纯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流域管理、园区管理服务、水文(水资源)监测、价格监测、价格认证、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生态。
(八)行政协助:质量检验、食品药品检验、土地监管、环境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劳动保障监察、交通运输监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城市综合执法、农业监管、林业监管、水利监管、金融监管、节能监管、旅游监管、卫生监管、知识产权管理、档案管理、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散装水泥管理、政策研究。政府投资和经济责任审计、财政资金审核支付、政府性基金和项目管理、举报投诉维权、电子政务、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财务协调与服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外省市联络机构等。
(二)公益性二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认定为公益性二类:
1.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或者主要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和保障,能够向社会提供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服务,并依法取得服务收入;
2.资源可以部分由市场配置。
(1)教育:普通高中、普通高等院校、技工和职业院校、电大函授和远程教育、老年大学、幼儿园等。
(2)科学研究:基础应用科学研究等。
(3)文体类:需要重点扶持的文艺院团、文化宫、公园、体育场馆、体育训练基地、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
(4)健康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职业病疗养等。
(五)社会经济服务:人才交流服务、人防工程管护、对外交流服务、种子种苗繁育、混交林场、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公益性地质勘探、农业技术推广等有偿服务。更多备考知识,关注微信微信官方账号ahsydwks
(三)三类公益事业,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的,认定为三类公益事业:
1,具有一定的公益属性;
2.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可以通过市场配置资源。
时事报刊、广播电视、彩票发行、公益规划设计、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公益培训机构、公证、重要密文打印机构、经济仲裁、殡葬服务等。
指导意见指出,现在从事生产经营的,将逐步按照社会职能转变为企业,不再审批设立承担生产经营的机构。《指导意见》明确了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到2020年,建立起职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共服务体系。未来三年,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基本完成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