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的软件被别人投诉侵犯知识产权。我怎么能抱怨呢?

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要形式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销售盗版游戏软件;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和使用相同或者类似的软件作品。

如果有证据证明你的软件不涉及侵权,直接和对方沟通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过程

(一)因商品商标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申诉时至少提供下列文件之一:

1,投诉取消:

被投诉人可以与投诉人联系协商,说明购买渠道。双方达成谅解的,可以要求投诉人出具投诉撤销函,表明投诉撤销;

2.购买凭证:

如果被申请人的商品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可以提供购买凭证。但只有发票等可核实的购货凭证有效,收据、购货收据无效;

3.授权证书:

如果被申请人有品牌的授权,可以提供授权文件,如经销协议、品牌授权协议等。

(2)因专利侵权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上诉时应当至少提供下列文件之一:

1,专利证书:

如果被申请人拥有所售商品的专利权,可以提供专利证书进行申诉;

2.向投诉人购买商品的凭证:

如果销售的商品是从投诉人即专利权人处购买的,可以提供购买凭证进行投诉。但只有发票等可核实的购货凭证有效,收据、购货收据无效;

3、投诉人的专利证书。

如果认为投诉人的专利权本身不合理,可以提供证明。例如,可以证明早在原告申请本专利权之前,类似的技术和商品已经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广泛使用或发表。

典型案例:原告顾自主开发完成“阿达连连看软件V5.10”并取得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山东某电子音像出版社出版的《连连看青蛙祖玛(2005)新版》光盘,未经顾许可,收录了“连连看”软件,无锡某服务部销售该侵权产品。法院经审理认为,山东某电子音像出版社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含有连连看内容的光盘制品,已构成对顾电脑软件著作权的侵犯,判令该出版社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6万元,判令无锡某服务部立即停止销售并销毁侵权制品。

侵犯知识产权的司法建议:

1.强化软件版权意识。销售企业要加强维权意识,注意区分正版和盗版软件,防止盗版软件在进货渠道进入流通盆地。

2.开发企业独立开发出软件作品后,应当及时进行著作权归属登记或者保存源程序、文件及其他能够证明著作权的证据。

3.软件开发人员的个人作品应与职务作品严格区分,防止员工离职后将职务作品交给新的雇主使用,从而导致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