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和「科研成果」的区别是不是越来越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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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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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同意这个话题下的大部分回答。很多专业人士都明确表示,专利和科研成果不是同一个概念,不能简单地认为是“差别大”或“差别小”。我同意你对此的看法。
但问题值得讨论:为什么题主认为“专利”和“科研成果”可以直接比较?题目错了吗?“专利”和“科研成果”的“区别”真的不能放在一起比较吗?
关于这些问题,我想多说几句。下面有点脑洞,长预警。
1.有哪些科研成果与专利相比?
有几位回答者对这个问题进行了阐述,但其实我的观点相差不大:既然《专利法》规定专利权的客体是符合三大特征的“技术方案”,我们其实可以认为《专利法》保护的内容,或者说专利权的核心内容是“技术创新成果”。
所以我认为,在这个话题下,相对于“专利”的“科研成果”的讨论,应该局限于“技术创新成果”或者有时候,会被另一个更大的名词所涵盖:技术创新。
2.为什么我们有时候会觉得专利和科研成果的差距越来越小?
当我们明确这里的“科研成果”是指“技术创新成果”(或者“技术创新”,甚至不准确地说是“创新”)时,其实就应该明白为什么要把这两个概念放在一起比较。想想这几年我们国家的媒体都在宣传什么?
比如十八大报告怎么说?“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着力建设技术创新体系。完善知识创新体系,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再比如中关村,中国最大最有名的高新区。在这方面一般是怎么宣传的?今年8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网站干脆等来了一篇题为《中关村:专利创造创新之美》的文章。
看到了吗?目前在国内只要宣传创新,总是带着专利。由于早些年谈创新时有提及科研成果的习惯,久而久之,“专利”和“科研成果”(实际上是技术创新成果)这两个词就成了人们心目中的“好朋友”。把它们放在一起比较也不奇怪。
3.「专利」和「科研成果」(技术创新成果)是什么关系?
很多专业人士都说过,“专利”其实是指作为权利的“专利权”。那么这是一种什么权利呢?其实,通俗的理解“专利权”是一种鼓励做出发明的人更加公开地实施自己的发明,让新技术更好地造福大众(而不是发明者隐藏自己),从而赋予发明者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他人实施自己发明的权利。其实可以简单理解为:用有时间限制和地域限制的垄断权,换取特定技术在未来的长期免费使用。
明确专利权的含义,我们就会知道专利实际上是技术创新成果的“权利”。
权利有什么好处?很明显,如果有人侵犯了我的专利权,我可以起诉他,要求赔偿(如果你不申请专利,很多时候别人就白抄了,你的技术创新不受法律保护)。或者我可以许可我的专利权,收取许可费(高通就是这么做的,全球智能手机厂商都等不及它收取专利许可费了...楼上小米的徐伟峰大概更清楚这一点。),转让,做专利权质押贷款...简而言之,申请了技术创新专利后,就像一个人以前光着身子,现在穿上衣服,自然看起来更像了吧?根据专利申请的技巧和规模,有的人可能穿运动服,有的人穿西装打领带,有的人甚至可能用颜料和粉末加名牌包(比如几个相关技术搞专利组合,几个企业一起建专利池)。说到底,公司因为经营不善而破产,可以买很多钱买专利。两个著名的例子是北电和摩托罗拉移动。前者6000项专利卖了45亿美元,后者把自己和持有的约2万项专利打包,以654.38+02.5亿美元卖给了谷歌。然后谷歌把大部分专利留下后,把它和剩下的2000个专利以29亿美元的价格卖给了联想(联想是真爱...
好吧,我们说专利首先把技术创新成果固化为权利,那么刚才举的例子说明了第二点:权利有助于更好地把创新成果转化为利润。
那么,被利润哺育的专利权人通常会怎么做呢?理想情况下,他会像高通一样,重复这样一个“进行技术创新研究——获得创新成果——申请专利获得权利——用专利帮助实现更高利润——在技术创新研究上投入更多精力”的良性循环。对吗?因此,回答第三个问题。“专利”与“技术创新成果”的关系,叫做“我是你的衣服,你是我的肉,你支持我,我保护你”。他们真的是好朋友!
你说,这么好的关系,虽然是不同种族,但真爱不应该是隔离的!为了真爱,在他们声称“我们的差异越来越小”的时候,你有没有默默祝福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