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如下所示:
1.企业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含)1亿元以下。
2.企业发展潜力大或成长性好,近三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达到15%以上。
3.企业有市级以上部门认定的研究开发机构。企业最近一年业务收入在6543.8亿元至4亿元(含)之间,最近一年R&D费用总额占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营业收入在4亿元至6543.8+0亿元之间,占比不低于3%。
4.企业拥有自主研发知识产权,产学研合作机制健全,主营业务突出,产品或服务有特色,拥有发明专利或其他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按一类评价的知识产权,或近三年每年申请至少三项发明专利(经实际审查通过)或其他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按一类评价的知识产权。
5.拥有高水平的技术和创新管理团队,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制定并实施了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企业文化、激励机制等软实力建设成效显著。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记录。
识别程序:
1.符合科技巨人企业条件的企业,应登录合肥市科技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市科技局发布的年度通知要求,提交科技巨人企业备案申请。
2、区县科技管理部门按照企业备案条件,对申请备案的企业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科技小巨人企业正式推荐给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每年组织一次对推荐企业的评审。合格企业经公示无异议后,市科技局将发布小巨人企业备案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