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发表手稿的权利是知识产权(版权)吗?
著作权人是著作权法保护的主体:即享有著作权权利和承担著作权义务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九条规定:“著作权人包括:1。作者;2.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1)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直接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著作权的原始主体。所谓直接创作的作品,是指作者通过自己独立的构思,运用自己的技巧和方法,直接(包括书面、口头和立体形式)反映自己的思想感情、个性和特点的作品。帮助作者修改稿件,编辑、校对、审稿,不能算是作者,因为他们是在作者创作的基础上修改的。
1.视为作者法人和非法人的单位也是著作权的原主体:如北京师范大学生物系;
2.在作品上签名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那就是作者。(但不能说没有亲笔签名的人就不是作者。)
(二)享有著作权的其他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单位;通过继承、遗赠、转让和委托,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第六款规定,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第16条还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著作权法第19条规定:“公民死亡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让。”
(三)不视为作者的法人和非法人单位(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5、16条)。
(四)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继承法》,国家是著作权主体的有几种情况:
1.作者将原创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无偿转让给国家,或者将已发表作品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无偿转让给国家;
2.作者死后将作品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交给国家;
3.作者死亡后,其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不继承、不赠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由国家享有;
2.版权属于法人或非法人实体。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变更或者终止后,不承担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著作权由国家享有。
(5)外国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第13条分为三种情况:
A.外国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出版;外国人的作品首次在国外发表,30日内在中国境内发表的,视为首次在中国境内发表;
B.双边协定,如两项国际公约;
C.与中国公民合作创作的外国作者,但如果中国公民放弃或转让其权利,而该外国人所属国与中国没有双边协定或不是两个公约的成员国,则不能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著作权人与作者的区别:著作权人不一定是作者,但作者可能是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