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教育局最新公告!这些老师通过了评审。
文章内容由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3年评审。这些教师具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职称,现将通过评审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165438+10月15至165438+10月21。如对通过考评者有异议,请向市教育局书面实名举报,并注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手机号码,以便联系。不接受匿名举报。邮寄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26号南京市教育局人事处。
南京市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教育系统建设。根据权限,承担学校的议案、检查、任免等相关工作和日常管理。
(二)指导教育系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指导学校宣传舆论阵地、校园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想管理工作。
(三)指导教育系统群众组织的工作。
(四)指导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指导和协调维护教育系统稳定和学校安全工作,指导和协调学校做好重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指导学校后勤管理和改革。
(五)贯彻教育方针政策,执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拟定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并组织实施。落实以德育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
(六)负责制定全市教育战略规划,统筹规划、协调和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制定全市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加强城乡教育统筹,推进教育现代化。
(七)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社区教育等工作。指导和协调各区市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市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规划和指导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规划并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
(九)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按照管理权限,制定有关教育经费筹集、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础设施投资的规定和办法。按管理权限管理市级教育专项资金。负责国(境)外教育援助和贷款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内部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对直属学校(单位)教育经费的使用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