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请求权包括哪些内容?

有以下几种:一是债权请求权。第二,物权请求权。第三,占有保护请求权。第四,人格权和请求权的三权分立。五、主张知识产权的权利。六、继承权请求权。《民法通则》第194条规定,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丧失代理权的;(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的;(四)债权人受债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妨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其他障碍。自中止诉讼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六个月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法律分析:物权请求权包括返还原物权、排除妨碍权、消除危险权、恢复原状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权利人在实现物权请求权或者承担物权民事责任时,无需证明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债权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条物权受到损害或者可能受到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碍或者危险。

第二百三十七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复、重做、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百三十八条侵犯财产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要求赔偿损失,或者依法要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