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互会如何加速经济一体化?
1961在2月召开的经互会第15次会议上,制定并通过了社会主义国际分工基本原则草案。然后,1962年6月,在莫斯科召开的* * *生产党工人代表会议上,正式通过了社会主义国际分工的基本原则,该党是CMEA的成员。文件规定,经互会成员国“必须紧密形成统一体系”,“必须逐步拉平经济发展水平”。文件还规定了一些重要生产部门实施国际分工的基本方向。
1969年4月,经互会第23次特别会议首次提出“经济一体化”的方针,会议决定制定“进一步发展成员国之间的经济科技合作”的具体措施。经过两年多的讨论,《经互会成员国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合作,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一体化综合纲要》在7月召开的经互会第25次会议上正式通过,1971。综合纲要规定在15~20年内分阶段实现生产、科技、外贸、货币金融一体化。它规定了加强经济一体化的主要途径和方法:就经济政策的基本问题进行双边和多边磋商,在规划工作中加强双边和多边合作;有计划地扩大国际生产专业化和生产科技合作;有计划地扩大相互贸易,提高相互贸易的效果;扩大成员国各部委、主管部门和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直接联系;发展现有的和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组织;不断完善经济科技合作的法律原则。
1984年6月至12 ~ 14年6月,经互会召开了首脑会议。会议总结了1969年经互会第23次特别会议(首脑会议)以来经互会取得的成绩,充分肯定了经济一体化政策。会议决定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经济一体化综合纲要。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发展和深化经互会成员国经济、科技合作基本原则的声明。《声明》提出,现阶段经互会成员国在经济合作中最重要的任务是通过改善社会生产结构和更好地利用科技潜力,加快经济向集约型道路转变,提高经济效益;保证社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提高产品技术水平和质量,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开发出口潜力;生产力配置更加合理;加快经互会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平衡的进程,特别是越南、古巴、蒙古与经互会欧洲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平衡的进程。会议决议的根本目的是加速经互会成员国的经济一体化。
30多年来,经互会成员国之间的合作主要是通过协调国民经济计划、科学技术合作、生产专业化与合作、联合建设项目、对外贸易以及货币、金融和信贷合作来实现的。
协调国民经济计划。这是实现经互会综合纲要的基础,是经互会成员间最重要的经济合作方式,也是深化国际分工和经济一体化的主要举措。协调的内容主要包括:咨询经济政策的基本问题;对重大经济、科技项目进行预测;协调国民经济主要部门的长期生产计划;协调国民经济的五年计划;交流成员国在改善国家经济规划和管理系统方面的经验。为了使协调计划更加紧密,从1966开始,经互会改变了协调计划的做法,即原成员国先制定自己的计划再进行协调,然后经互会先协调计划,再由各国制定自己的计划,在协调的基础上制定双边和多边协议。1986~1990年6月召开的经互会第36次会议,在讨论国民经济计划协调纲要时,要求经互会成员“进一步深化合作”,推进“经济一体化”,要求越南、古巴、蒙古“广泛参与国际社会主义分工”。1984年6月召开的经互会首脑会议上明确规定,协调国民经济计划重点解决优先任务,即第一,协调社会主义国际分工专业化的基本方向;增加最重要商品的共同供应的措施;相互贸易的基本比例和结构;生产合作项目。
科技合作。在经互会成员国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合作,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一体化的综合纲要中,专门规定了科技合作的主要内容,即就科技政策的基本问题相互磋商,进行10至15的科技预测;有关国家正在规划一些重要科技问题的研究;科学技术研究方面的合作;协调科学和技术研究;交流科技成果和经验;加强科技信息、发明和专利事业的合作;培养科技干部等。根据《综合纲要》提出的科技任务,1972年,经互会科技合作委员会向经互会执委会提交了《1972~1975年及以后科技政策基本问题相互协商实施纲要(。随着科技革命的发展,科技与生产的相互渗透日益增强,经互会科技合作委员会后来在1976 ~ 1980 ~ 1990制定了经互会各国科技合作的基本方针。到1981,成员国之间签署了205项科技合作协议和合同,3000个组织参与了合作。
生产专业化,与* * *合作建设联合项目。这些都是根据经互会的协调计划进行的。生产专业化协作是指经互会成员根据本国经济基础、技术实力和特长承担一定的生产任务,在产品开发和生产过程中得到其他成员的支持,最终向经互会国家提供产品。这不仅可以利用各国的优势,也有助于提高产品质量。20世纪70年代,生产专业化和协作主要集中在机械制造、无线电和电子工业、化学工业、冶金、原子能和微处理器,这些工业决定了国民经济的结构,尤其是在机械制造方面。到1980年代初,经互会成员国签署了65,438+0,300份双边和多边生产专业化与合作协议。在1986+01年6月召开的经互会第42次会议上,根据《2000年以前经互会国家长期科技合作综合纲要》的要求,新兴阶段生产专业化与合作的重点是:在经互会成员国经济组织之间建立科学与生产的直接联系;有关国家在经济核算的基础上,建立合资企业、联合公司、企业、设计院、科研机构等国际机构。
* * *联合建设项目主要是70年代中期以后发展起来的,是经互会国家间经济互助的一个重要方面。根据1975年经互会第29次会议通过的经互会成员国多边一体化措施协调计划(1976-1980),前苏联和经互会国家共同投资10个项目,其中前苏联境内8个项目,投资近90亿卢布,前苏联和东欧成员国各承担一半。1979年4月,苏联、捷克、匈牙利和波兰还签署了关于在前苏联赫迈·林尼茨基建设原子能发电站的原则协议,以及关于从该站到波兰列什夫的输电线路和建设列什夫变电站的协议。该项目的总投资为15亿卢布。在1983年6月召开的CMEA第37次会议上,签署了共同建设前苏联克里沃罗日(Krivorozhye)矿选矿联合企业的多边协议。
对外贸易。除了每年签署双边贸易协定,经互会成员国还在协调本国经济发展计划的基础上签署长期贸易协定。经互会对外贸易常务委员会,成立于1956,是经互会范围内专门研究对外贸易问题的机构。随着相互合作的发展,经互会的相互贸易额大幅增加。
货币、金融和信贷合作。这也是经互会经济一体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前苏联认为,经互会成员国之间发展经济联系必须“将协调计划与利用商品和货币关系紧密结合起来”。1962 17 2月,根据经互会17次会议的决定,经互会货币金融常委会成立。经互会第18次会议通过了1963年7月召开的经互会成员国中共中央第一书记和政府首脑会议的提议,成立国际经济合作银行,并于6月1964、1日正式开业。其主要任务是办理结算业务,提供成员国之间的短期贷款。银行法定资本初步确定为3亿转账卢布。古巴和越南分别于1974和1977年被接纳为国际经济合作银行成员后,法定资本增加530万转账卢布。在1970~1982期间,该行向成员国提供了约780亿转卢布的贷款。银行通过转账卢布提供的贷款年利率为1.5%~4%,越南、古巴、蒙古提供的贷款通常给予优惠,年利率约为0.5%~2%。银行活动的原则是,无论每个国家在法定资本中的份额是多少,在对银行活动进行表决时,一个国家只有一票,任何决定只有一致通过才能生效。
经互会与许多国家和国际机构有经济合作关系或联系。1964年9月,经互会与南斯拉夫签署了关于南斯拉夫参加经互会部分机构工作的协议。芬兰、伊拉克、墨西哥、莫桑比克、尼加拉瓜、阿富汗等国也与经互会签署了经济技术合作协议。经互会和联合国国际原子能机构;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国际劳工组织;世界卫生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组织联系在一起。1974年,联合国大会决定授予经互会观察员地位。
经互会还与国际标准化组织、阿拉伯国家工业发展中心、拉美经济体系等组织有联系,并与欧洲经济实体进行谈判,建立正式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