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电子证据?

在证据信息化的大趋势下,基于计算机及其网络的电子数据在证明案件事实的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种新的证据形式在证据的法律实践和理论研究中被定义为电子证据。“数字证据”定义为:“基于电子技术生成的,以数字形式存在于磁盘、光盘、存储卡、手机等各种电子设备载体中的文件。它的内容可以脱离载体,多次复制到其他载体上。”这个定义表达了“电子证据”的三个基本特征:①数字化的存在形式;(2)不固定于特定的载体;③可以多次原样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