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渝经济圈政策解读
法律分析:提出川渝市场监管一体化合作的具体措施。首先是促进基础设施一体化。从建设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设应急系统联动协调、建设专家库资源、建设项目实施互助发展四个方面对省局基础设施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充分体现了四川市场监管特色。二是推进重点区域合作。从助推和加强成渝德美发展、深化邻区合作、支持县域一体化改革试点三个方面,明确了省促进邻区、成渝德美发展局的工作思路,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三是聚焦重点领域,率先突破。进一步理清思路,从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筑牢安全监管底线、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品牌建设、维护市场秩序和稳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六个方面提升一体化合作水平,切实推动川渝市场监管向更高层次、更深维度、更广领域融合合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条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集约发展、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和能源的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和历史文化遗产等自然资源,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和国防。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和镇规划中合理确定城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