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大革命前,法国贵族有特权吗?贵族们的生活状况如何?
1789法国大革命是反对以路易十六为代表的封建君主制的革命。从1654年路易十四宣布“我是国家”开始,法国就进入了西方历史上最黑暗的封建专制时期。在封建帝制的统治下,人没有价值,没有尊严,没有权利。马克思指出:“君主政体的原则是轻视人民,一般地轻视人民。在君主政体的原则是正当的地方,根本就没有人。”[2]因此,法国大革命的对象是国家的王权,革命之前也是破坏国家的司法权,打破旧的国家机器,建立新的资产阶级政权。为了从根本上废除封建专制,在1789年8月4日夜的制宪会议上,贵族和祭司代表提出废除一切不合理的封建特权和赋税,尤其是什一税,取消枷锁。1789年8月26日,制宪会议颁布了著名的《人权宣言》。1790年3月5日,议会宣布“废除一切特权和一切财产的封建贵族性质。”19年6月,议会进一步作出决议:“世代相传的贵族阶级将被永远废除”,“任何人不得保留王子、公爵、伯爵、侯爵、子爵、男爵、骑士等任何贵族头衔。”。1791年9月3日,新政权颁布了以《人权宣言》为“序言”的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从而使公民的基本权利确立了至高无上的地位。《法国人权宣言》开篇就明确指出:“组成国民议会的法国人民的代表认为,对人权的无知、忽视或蔑视是公共不幸和政府腐败的唯一原因,所以他们决定在庄严的宣言中阐明自然的、不可剥夺的和神圣的人权,以便立法权的决议和行政权的决定可以随时与整个政治机构的目标相比较,这将更受他们的尊重;以便公民基于简单而无可争议的原则的要求在未来能够经常以维护宪法和所有人的幸福为目标。“《人权宣言》的使命是防止政府腐败和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其主要任务是使国家立法和行政权力的决议和决定符合保护人权的目标,保障所有成员的幸福,并使他们更加尊重人权。《宣言》中的人权对应的是国家权力,而不是公民个人。只要政府和国家认识到人权的价值,进而重视和保障人权,人权和民权就会在国家制度层面得以实现。1791年,法国宪法首次规定了宪法保障的各种自然权利和公民权利。为了确保这些权利,《宪法》特别规定,"立法权不得颁布任何法律来损害或阻碍行使本条所载的、受《宪法》保障的自然权利和公民权利"。所以,从法国大革命的对象和《人权宣言》和宪法所确立的阻止公民基本权利的对象可以看出,它是针对国民政府的。
18世纪法国部分地区资本主义相当发达,出现了许多资本主义手工业作坊。个体企业雇佣了数千名工人,拥有先进的设备。强大的金融资本。资产阶级在经济上已成为最富有的阶级,但在政治上仍处于无能为力的地位。绝大多数农村地区保留着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严格的封建等级制度。由天主教牧师组成的第一阶级和由贵族组成的第二阶级是占统治地位的特权阶级。资产阶级、农民和城市平民构成第三阶级,处于统治地位。特权阶层的最高代表是国王路易十六。18年末,第三阶级与特权阶级的矛盾越来越严重。特权阶级顽固地维护其特权地位。第三层次,农民和城市平民是基本群众,是后期革命的主力军。资产阶级凭借其经济实力、政治才能和文化知识处于领先地位。法国大革命是由资产阶级领导下的整个第三阶级发起的。
1789年5月,国王被迫召集三级会议,后改为国民议会和制宪会议。7月14日,巴黎人民起义,攻占巴士底狱,革命爆发。8月26日,制宪会议通过了《人权与公民权宣言》,确立了人权、法制、公民自由、私有财产权等资本主义的基本原则。议会还颁布法令,废除贵族制度,废除行会制度,没收和拍卖教会财产。革命初期,代表大资产阶级和自由贵族利益的君主立宪制获得了政权。1791 6月20日,路易十六伪装出逃,企图勾结外国势力扑灭革命,中途被抓,押回巴黎。群众要求废除帝制,实行* * *和谐,但君主立宪主张维持现状,保留帝制。君主立宪制制定了1791年宪法,召开立法会议维护君主立宪制,反对革命继续发展。
第一和第二阶级同大资产阶级达成了妥协,但是同占法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和城市平民的矛盾并没有缓和。相反,人民在斗争中看到了自己的力量。8月1792日,巴黎人民再次起义,推翻君主立宪制,逮捕国王路易十六。9月21日召开国民议会,第二天宣布成立法兰西共和国。
10年8月巴黎人民起义后,吉伦特掌权。9月20日,法军在瓦尔米击败了外国干预部队。普选产生的国民议会于9月21日开幕,9月22日第一个法兰西共和国成立。吉伦特执政期间颁布法令,强制贵族归还非法占有的公共土地,将没收的教会土地小块出租或出售给农民,严厉打击拒绝向宪法宣誓的牧师和逃亡贵族。1793 65438+10月21日,国民公会经过审判以叛国罪处决了路易十六。
吉伦特把主要力量放在反对雅各宾派、巴黎公社和以M.F.M.I.de Robespierre为首的巴黎无裤男身上。从1792秋天开始,要求打击投机分子、限制价格的群众运动兴起。以愤青派为代表的平民革命派,要求严惩投机者,全面限制生活必需品价格,以恐怖手段打击敌人。吉伦特颁布法令镇压运动。1793年2月至3月,以英国为首的欧洲国家组成反法联盟,加强武装干涉;中国也发生了大规模的保皇党叛乱。4月,前线的主要指挥官,吉伦特的C.F .迪穆里尔将军投敌。在革命的关键时刻,巴黎人民于5月31日至6月2日发动了第三次起义,推翻了吉伦特的统治,建立了雅各宾派的专政。
雅各宾派颁布了雅各宾宪法,废除了封建所有制,平定了吉伦特叛乱,粉碎了欧洲君主国的武装干涉;然而,反劳工的勒费霞法和对农业工人的强制劳动法仍被维持,愤怒和阿贝尔派被镇压。
然而不幸的是,雅各宾派激进恐怖的政策也导致了分裂和内斗,被孤立的罗伯斯庇尔也无法完全保护法国大革命的成果。但反法联盟是欧洲封建君主一次次拼凑起来的,他们一轮又一轮围攻法国大革命,企图恢复法国波旁王朝的封建政治。1794年7月27日,被罗镇压的右派势力在雅各宾发动了“热月”政变,逮捕了罗伯斯庇尔和圣·贾斯特,建立了热月党统治。此时,革命最关键的时刻已经过去,狂热者成立了新的革命政府——总督政府。他们消灭了罗伯斯庇尔时期的革命恐怖政策和激进措施,建立了资产阶级的正常统治,维护了* * *和政权,维护了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成果。
但是,外国围剿革命的势力依然汹涌。这时,总督政府中又产生了一颗新的政治明星——拿破仑,历史淘汰了狂热者。在“雾月”政变中,年轻的拿破仑执政,肩负着横扫欧洲封建势力,最终巩固大革命成果的重任。
法国的革命力量就是这样波浪式前进的。一群人在特定阶段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就被历史无情地淘汰,以此类推,直到革命成功。这场革命摧毁了法国的封建专制制度,促进了法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也冲击了欧洲的封建制度,促进了欧洲各国的革命。
托克维尔对法国大革命的解释
《旧制度与大革命》,19世纪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所著,是公认的研究法国大革命的经典。在这本书中,托克维尔对法国大革命的原因和后果提出了开创性的解释。这种解释并没有给出一个完美的结论,而是提出了引起后人思考和探索的问题。
托克维尔明确指出:“它绝不是偶然的。的确,它让世界措手不及,但这只是一项长期工作的完成,以及十代人工作的突然而猛烈的结束。即使不发生,旧的社会大厦也会倒塌...但它会一片一片地崩塌,而不是一瞬间。大革命经过一番抽搐而痛苦的努力,突然毫无顾忌地完成了一件需要一点一滴、长时间才能完成的事情。这是大革命的成果。”[1](P60)这段话可以说表达了托克维尔解释的核心思想:大革命是旧制度下社会进化的结果。
托克维尔在深入研究了旧制度的权力结构后指出:“认为旧制度是一个奴役和依赖的时代是非常错误的。”[1](P156)他发现旧制度是向今天人们所说的“现代性”的过渡阶段,是两种制度的复合体。一方面是没落的中世纪封建制度的残余,另一方面是不断加强的中央集权制度。正是这种社会转型不仅没有缓解反而加剧了法国社会的基本矛盾,促成了大革命的爆发。这种因果关系与人们想象的“压迫越重,反抗越强”的方式恰恰相反,只是以一种吊诡的方式发生。
通过比较研究,托克维尔发现了一个似是而非的现象:“有一点似乎令人惊讶:大革命的特殊目的是在各地消灭中世纪制度的残余,但革命并没有在那些中世纪制度保留得最多、人民受其暴政之苦最深的地方爆发。相反,它是在那些人民对它感受最少的地方爆发的。”[1](P64)就欧洲而言,法国在当时并不是封建权利最深的地区。反而是封建权利压迫最轻的地方。这是因为法国已经发生了一场静悄悄的革命:农民彻底摆脱了领主的统治,成为了土地所有者。但也正因为如此,农民更难以承受残存的封建权利。作为土地所有者,农民会对封建制度强加给不动产的各种负担感到痛苦和愤慨;贵族不再拥有统治领地的权力,他们的特权甚至自己的存在越来越可疑。也就是说,并不是个别贵族变得极其恶毒,而是封建制度的解体引起了社会心理的变化:“封建制度不再是政治制度,但它仍然是所有民事制度中最大的。范围缩小了,但激起的仇恨更大了;人们有一个观点:摧毁中世纪制度的一部分,会使其余部分恶心一百倍。
然而,相比之下,托克维尔认为阶级之间的紧张关系主要是由于中央集权的作用而加剧的。
与很多人的观点相反,托克维尔认为集权不是大革命的产物,而是旧制度的产物。大革命前,法国已经形成了欧洲其他国家无法比拟的中央集权政治体制:王权中央形成了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合一的权威,中央派出的省长垄断了地方政府的所有权力,中央集权政府几乎实现了对全国的完全、绝对控制;更有甚者,旧制度实行官保制度,任意庇护大小官员。这样,中世纪所有地区、人民团体和个人的政治自由权利全部丧失。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托克维尔显然混淆了政治专制和行政集权。
托克维尔承认,这种中央集权的政府是旧制度的一种成就,是旧制度下“一切生活、运动和生产的东西”的“新的源泉”,[1](P57)也是大革命后旧制度中唯一幸存下来并能适应新社会的政治制度。但他也发现,这种单一的中央集权体制不仅是旧体制时期社会权力的来源,也很容易成为被谴责的对象。“因为中央政府已经摧毁了所有的中间政治机构,在中央政府和个人之间只剩下一个广阔而空虚的空间。因此,在个人看来,中央政府成了社会机器的唯一动力,成了公共生活所必需的唯一代理人。”[1](P107)结果,这就导致了人们对中央集权政府的绝对依赖,而这种绝对依赖很容易转化为另一个极端:当中央政府不能满足人们的意愿时,人们就会对中央政府产生极端的仇恨。由此,托克维尔得出结论,高度的中央集权和巴黎的至高无上是法国多次革命的主要条件之一。
托克维尔还发现,正是中央集权制度的发展加剧了法国的阶级分离,使法国社会变成了一个马上爆炸的火药桶。首先,三级会议的中止使得第三级(主要是资产阶级)在公共生活中与贵族没有了联系。其次,与一般人的想象相反,贵族的免税特权并不是中世纪的遗迹,而是中央集权制度发展的结果。王权逐渐剥夺了贵族的政治权力。但为了安抚反对王权的贵族阶级,作为交换,“从15世纪到法国大革命,免税特权一直在增加。”贵族所享有的特权,尤其是免税特权,完全导致了资产阶级和贵族之间的不平等和相互孤立。第三,为了获得免税特权,资产者设法在城市中生活,在城市中获得一个职位,这导致了资产者和农民的分离。第四,农民成了被遗弃的阶级。不仅其他阶级抛弃农民,而且政府对农民极其残酷:向他们征收各种税捐和徭役,施以严酷的司法。一方面,不同阶级之间隔离的恶果是“我们不能再组织任何力量去约束政府,(而)我们不能组织任何力量去帮助政府”[1](P171),也就是说,政府实行分而治之,最终陷入孤独;另一方面,分裂的阶层就像路人,甚至是敌人。“当他们隔了很久很久的重重阻碍再次相碰时,他们先触碰到了自己的痛苦,他们再次相遇只是为了杀死对方。”
托克维尔在分析促成大革命爆发的诸多直接因素时,谈到了思想文化、宗教习俗、民族特性等。,但他主要强调了启蒙运动和王权改革所起的作用,从而进一步揭示了奇怪的历史现象背后的历史因果链。
启蒙运动为大革命做了准备,这是常识。民主派把大革命看作是启蒙运动正义原则的实现,保守派则把它归咎于文人的蛊惑。与他们不同的是,托克维尔要探索的是启蒙思想的思维特征及其产生和传播的社会条件。
托克维尔发现启蒙思想渗透着“抽象的文学和政治”,主张“统治当代社会的复杂的传统习惯应当被从理性和自然法则中得出的简单而基本的法则所取代”[1](P175)。这种文学政治思想的形成和传播是由于法国缺乏政治自由。与英国不同的是,法国研究治国之道的作家和治理国家的作家形成了两个明显划分的区域。作家不参与社会实践,只说说而已。热衷于普遍性的理论对文人来说可能是美德,但对政治家来说是危险的。至于这种文学政治思想为什么主导法国政治生活,托克维尔主要没有分析启蒙思想家和其他文人的作用,而是强调旧制度下法国人的普遍精神特征。在一个缺乏自由政治制度的国家,普通民众饱受旧制度弊端之苦,却看不到治疗特定社会疾病的药方,很容易形成一种非此即彼的思维:“要么忍受,要么摧毁国家的政治制度。”【1】(p 177)贵族和资产阶级长期被排除在公共生活之外,缺乏政治经验,所以对那种文学政治理论的危害一无所知。贵族们甚至把那些文人当成了客人。国家高官只精通行政事务,却不知治国安邦的根本规律。他们无法理解和预见社会潮流的趋势和后果,所以盲目接受时髦的政治词汇。结果,所有法国人都“抛弃了现实社会,沉溺于虚构的社会。”人们对现实不感兴趣,他们在思考未来,他们最终生活在作家构建的理想国度里。"[1](P181)
旧制度政府进行了不彻底、不彻底的改革,却刺激了大革命的爆发,这是托克维尔独特而重要的发现。他指出,路易十六统治时期作为最后一个王朝,是迄今为止社会经济发展最为迅速的时期。他认为,虽然整个社会机器破旧简陋,但背后有两个引擎推动着大众的富裕。一个是以上层阶级为标志的全民族觉醒,一个是“依然强大但不再实行专制、到处维持秩序的政府”。[1](P207)与我们的“常识”相反,在托克维尔的作品中,路易十六的政府是一个开明的君主政体:国王实际上尊重和服从民意;政府鼓励经济发展,实施公共项目;路易十六也试图改革,一次次尝试失败。但正是路易十六政府的局部启蒙和改革措施,加速了大革命的爆发。托克维尔描述了其中的微妙之处:
政府发起了各种公共建设项目,与政府有金钱关系的人增加得惊人,很多人萌发了致富的欲望。但专制政府糟糕的财政管理,使朝廷劣迹变成了千家万户的私人灾难,与政府关系最密切、最维护政府的工商资产阶级成为最激进的改革需求者;
国王和政府官员公开讨论社会和政治上的不利因素。国王多次试图减轻下层民众的负担,如废除农民的劳动制度和手工业行会,实行兵役税的开放措施以消除额外的增加,甚至废除贵族的免税特权。这些口惠而实不至、半途而废的改革,只是起到了激起民众不满的作用;
波旁王朝任意侵犯人民的私有财产,延迟否认所欠的私人贷款,实行征收制度、饥荒时强制出售粮食和最高限价等措施,对穷人实行苛刻和不公平的司法措施,都是政府以革命方式教育人民的表态;
大革命前夕(1787),路易十六政府对司法部门和省级行政机构进行了改革。这一改革“企图一举改变旧方法,一举整顿旧习惯”,但改革打乱了原有的权力秩序,使每一个公民都感到仿佛“国民政府突然更换了所有官员,更新了所有规范”...所有法国人都感到了一种轻微的特殊波动。”在这种人心普遍浮动、不安的情况下,“最后一击将动摇它(国家)的整体,造成前所未有的最大动荡和最可怕的混乱。”[1](P234)
托克维尔总结道:“被革命摧毁的政权几乎总是比它之前的政权更好,经验告诉我们,对于一个糟糕的政府来说,最危险的时刻通常是它开始改革的时刻。”
推倒德意志帝国大厦的力量来自西方。1789年法国爆发革命。在资产阶级的压力下,从中世纪早期延续至今的封建社会制度被清洗。权力分立和人权保障所有公民的自由和平等。普鲁士和奥地利试图用武力干涉这个邻国的事务,但都惨败,导致革命军反攻。在继承了法国大革命遗产的拿破仑军队的冲击下,德意志帝国最终分崩离析。法国占领了莱茵河的左岸。为了补偿这些地区前主人的损失,在牺牲较少的侯爵领地进行了大规模的土地重新调整,特别是在宗教方面:根据1803年帝国代表联席会议的决定,约有400万臣民改为君主。中等国家享受成功。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在1806年在法国的保护下组成了莱茵联邦。同年,皇帝弗朗茨二世退位,德意志民族神圣罗马帝国灭亡。
法国大革命没有蔓延到德国。尽管在过去的几年里,这里的一些人一再试图消除贵族和市民阶级之间的界限,一些重要人物也欢迎西方的变革,认为这是一个新时代的开始,但革命的火花并没有跳到德国,因为与中央集权的法国相反,帝国的联邦结构阻碍了新思想的传播。此外,法国,革命的发源地,对德国人来说是敌人和占领国。反对拿破仑的斗争实际上变成了一场新的民族运动,最后上升为解放战争。社会变革的力量对德国产生了影响。首先在莱茵联邦的国家,然后在普鲁士,进行了改革(与斯坦因、哈登伯格、沙恩霍斯特、威廉·冯·洪堡等人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目的是最终消除封建障碍,建立一个自由和负责任的资产阶级社会:废除农奴制,实现商业自由、城市自治、法律面前平等和普遍服务义务。但是很多改革方兴未艾,半途而废。在大多数情况下,公民仍然不能参与立法;只有几个州,主要是德国南部,犹豫不决地制定了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