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已经去检察院查档案了。他抄完能给家人看吗?
你不能。一般来说,辩护人在检察院起诉阶段可以查阅、复制相关案卷,但被告人家属没有这个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自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之日起,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这里注意几个问题:
1,刑事案件分为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三个阶段。上述法律具体指的是第二阶段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查阅、复制案卷的权利;
2.不允许辩护人以外的人查看、复制案卷,以免影响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比如有的被告人家属查阅卷宗后会试图作伪证,报复证人;
3.卷宗复印后,辩护人可以为被告人家属查阅或复印吗?原则上是不允许的。辩护律师应遵守相关保密义务,一些需要保密的材料和内容不能告知家属。然而,关于这个问题的法律规定并不明确。(以前河南沁阳市有个律师给被告家属留了一份案卷。在一审中,他被判犯有故意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审之后,他被判无罪。)
作为被告人家属,如果是案件的辩护人,经检察院和法院许可,可以复印延伸材料。法律依据是: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被依法判处刑罚或者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这里明确规定可以委托被告人的亲属作为辩护人。此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作为“其他辩护人”的被告人的亲属,可以在审查起诉阶段与检察院进行沟通;如果获得批准,您可以复制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