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的法律特征
1,自愿组建,但是除了协议之外,还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有限合伙章程,且章程必须登记;
2.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 * *均出资并分享利润;
3.有限合伙人不参与经营;
4.有限合伙人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的主要权利:
1.有限合伙人可以用现金、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2.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按时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支付的,应当承担偿还货款的义务,并向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3.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4.有限合伙人可以与该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5.有限合伙人可以单独或者与他人合作从事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6.有限合伙人可以质押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7.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人,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8.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用有限合伙企业的收益清偿;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进行清偿;
9.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有限合伙至少由一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有限责任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人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承担责任,是自愿的等等。法律有秩序、正义、效率、利益的意义,但法律对普通人象征着保护和希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缴的出资额;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
合伙企业的名称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