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有多少大学有属于211的法学专业?

江苏省211高校11研究所

有法学院。

南京大学

南京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原中央大学法学院。原中央大学有文学院、法学院、师范学院、理学院、工程学院、农学院和医学院七个校区,其中法学院下设政治系、经济系和法律系。

东南大学

东南大学法学院始于1928,首任院长是民国时期著名法学家谢教授。在过去,CUHK法学院以其丰富的人文和名人而成为东南第一。东南大学1995恢复法律系,2006年9月重新组建法学院。经过近十年的发展,法学院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质量日益提高,已成为学校的重点学科之一。

苏州大学

法学院设有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律师四个系,还设有比较法研究所和东吴律师事务所。宪法学、行政法学博士点1个,法理学、行政法学、国际经济法硕士点3个。行政法学专业是省级重点学科,由省政府专项经费支持。现有副教授18人,讲师20人,其中近50%具有硕士学位或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已列入法律硕士学位试点单位。

河海大学

河海大学的法学教育始于1988。2003年法律系成为独立的二级单位,2007年进一步调整为法学院。法学院由环境法研究所、公共事业法研究所和商法研究所组成。专业教师31人,其中高级职称15人,中级职称16人。目前,法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点和一级硕士学位点,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国际法等五个二级学科城市招生。

中国矿业大学(徐州)

文法政学院,前身为1985创建的社会科学系,2000年正式成立。是中国矿业大学下属的重点文科院校之一,是集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人文社科学院。学院拥有1个一级博士点,2个一级硕士点,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个本科专业。有行政管理研究所、政治学研究所、文学艺术研究所、经济法研究所、社会学研究所;

南京师范大学(NNU)

南京师范大学于1986在原政教处下设法学教研室,开展法学教研活动。目前,法学院设有理论法学教研室、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民商法教研室、刑法教研室、经济法教研室、诉讼法教研室、国际法教研室等七个教研室,以及法制现代化研究中心、现代司法研究中心、民商法研究所、宪法与行政法研究所、中德知识产权研究所、保险法研究所等六个科研机构。

江南大学/江南大学

江南大学法学院下设法律系和社会学系两个系,农业推广(农村与区域发展)硕士专业学位,致力于培养知识结构合理、专业基础扎实、创新能力突出的高素质实用型社会科学人才。三年来,本科生发表论文210余篇,翻译著作2部,承担国家、省、校级创新实验项目30余项。

有法律部门。

南京农业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于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2002年面向全国招生。法律系现有教师16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3人,讲师6人,助教5人。大部分教师拥有硕士学位,其中2人拥有博士学位,3人正在攻读博士学位。

南航大学(NUAA)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法学院。具体信息不详。

南京理工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部成立于1995,专任教师13人。本系专业为法律与知识产权,拥有民商事法律硕士学位授予权。这个专业是较早在省内高校模拟试建的;法制教育活动成效显著;这个专业在省内外都有很大的影响力。知识产权专业将于2007年招生。

非法律专业是

中国药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