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神翻译,从中文翻译成英文。

知识产权的保护一直面临着一个困境,即:知识产品的有效生产和利用之间的矛盾。知识产权保护可以通过利益驱动机制激励人们进行创新活动并对成本进行补偿。然而,这种机制的社会成本很高,因为利用知识产权获利的必然条件是垄断,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合法的,但一旦被滥用,就会隐藏知识的竞争和传播,最终阻碍创新。同时,这种知识产权如果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将会导致严重的外部经济效应、公共效应,损害权利人的利益,进而没有人愿意进行创新活动。最终,它会阻碍创新;不利于社会的发展。因此,知识产权不仅需要合理的保护,还需要反垄断法和竞争法的适当规制,我们需要在二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起步较晚,虽然发展相当迅速但仍有许多不足。我国2008年颁布的反垄断法还有待完善,缺乏相应的知识产权操作指南。

本文将通过分析我们熟悉的IT行业的保护状况来判断知识产权保护的适度性,并试图在知识产权保护和反垄断之间找到一个平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