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的管辖权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本质上是合同纠纷。根据该原则,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经常就管辖权达成协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合法有效且不违反知识产权案件专属管辖和分级管辖规定的(上海市杨浦区法院、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可根据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特许经营,顾名思义,就是企业将其注册商标、企业标识等资源许可给其他经营者使用的行为。特许人和加盟商应该签订这些资源的使用合同,合同中的经营模式、加盟费等内容产生的纠纷属于特许经营合同纠纷。那么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的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呢?以下由边肖为您详细解答。

一、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的管辖权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本质上是合同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原则,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实践中,当事人经常就管辖权达成协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合法有效,不违反知识产权案件专属管辖和分级管辖规定的(上海市杨浦区法院、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可以根据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什么是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识、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知识产权)的企业(即特许人)将其经营资源许可给其他经营者(即被特许人),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经营,并向被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的合同所产生的纠纷。

三、特许经营的特点

特许经营应具备以下特征:

特许经营一词由英文camp system翻译而来,用于从事经营活动,向加盟商支付经营费用。虽然不同的国家和组织对特许经营有不同的定义,但总的来说,特许经营有以下特点:

1.特许经营是特许人和受许人之间的契约关系。

2.特许人将允许受许人使用自己的商号和/或商标和/或服务标志、商业诀窍、商业和技术方法、连续系统和其他工业和/或知识产权。

3.特许经营者投资其业务并拥有其业务。

4.受许人应向特许人支付费用。

5.特许经营是一种持续的关系。

特许经营是指特许人和受许人之间的一种契约。

部门。在此关系中,被特许人提供或有义务维护其在特许经营活动中的技术秘密、员工培训等方面的利益;被特许人被允许使用商标、商号、企业形象、工作程序等。由特许人拥有或控制,但被特许人拥有或投资相当数量的企业。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本质上是合同纠纷,其管辖法院是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双方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加盟商要向加盟商支付经营费用,加盟商授权加盟商使用自己的商标和知识产权。他们有一种契约式的持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