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20年入学考试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章程制定原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2.学院代码:12451
3.学院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4.办学层次:大专(高职)
5.学院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一路(团河段)2号(邮编:102628)
6.基本情况:北京政法职业学院隶属于北京市委政法委,接受北京市教委的业务领导和指导。学院是司法辅助人才(法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法警等)的培养基地。)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定,是北京市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
第二章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第三条招生专业
法律事务、知识产权管理、商务英语、行政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司法助理、法律秘书、秘书、社区管理与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工智能技术服务、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安全技术、消防工程技术、国内安全、空乘等。
第四条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五条申请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身体健康;已参加2020年省市高考报名。
第六条费用
学费普通专业6000元/学年,商务英语专业75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住宿900元/学年。
第三章准入规则
第七条准入原则
1,根据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
2、根据各省、市根据教育部、招办的加分和减分政策的有关规定,接受考生加分和减分。
第八条优先录取原则
北京:按照成绩优先的录取方式,在合格学业水平考试中符合所报志愿要求的考生,按照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三科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一次性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根据情况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录取方式相同。
外地:1。平行志愿所在省市采取成绩优先录取方式,按照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一次性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根据情况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录取方式相同。
2、非平行志愿投档省市采取志愿优先录取,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一个志愿已完成计划的,不再录取两个志愿考生;一个志愿完不成计划的,录取两个志愿考生,以此类推,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志愿专业计划已满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被辞退。
第九条同等条件下录取原则
当总分相同的考生符合同一专业要求,计划不足时,将根据专业重点比较不同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相关科目成绩高的录取,单科成绩相同的同时录取。
第十条特殊专业录取原则
普通专业和艺术专业没有相互调剂。
第十一条通知应发送
按照省、市高招办的规定,公布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将按照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地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给考生。
第四章注册和后续管理
第十二条报到
被录取后,考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要求的时间报到。两周内未办理报名手续者,取消报名资格。
第十三条准入资格审查
新生入学后,学院会对新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录取资格,退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学生资助的相关政策
学院在学生处设有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处理相关事宜。
1.学院设有一、二、三等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和递进奖学金,每学年根据学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综合评定。
2.根据国家、北京市和学院的相关规定,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经学院综合评定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对于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学院综合评定,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贫困家庭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4500元/学年或2800元/学年)。
3.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持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
4.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在家庭所在地的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以在第二学年开学时,通过本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银行审批等程序,在校内申请助学贷款。每生每年贷款总额根据北京经办银行确定。
5.学院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兼职工作。
6.学院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奖学金项目,奖学金范围覆盖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十五条发证方式
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全部课程,并经考核合格,授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章程的适用范围和时间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20年招聘工作。
第十七条章程的解释
本章程由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相关解释
联系电话:010-89269998和89269999。
邮箱:zfzhaosheng @ 163.com
网址:www.bcpl.cn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一路(团河段)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