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懂法律的人解答,公司作品集。
请参考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的作品,视为作者。
没有相反证明的,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第二十四条。使用他人作品应当与著作权人订立许可合同,但是依照本法规定不需要许可的除外。
许可合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被许可权利的种类;
(2)许可权是专有使用权或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的地理范围和期限;
(四)支付标准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八条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权。
我个人认为,如果“参赛作品”能够获得著作权,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其他个人或组织就无法剥夺其著作权。希望以上规律能给你一个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