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专利侵权的判定原则是什么?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原则是:第一,被控侵权产品含有外观设计专利的独创性部分(即创新性)。第二,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在整体上相同或者近似。
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比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产品更具有日常生活性的商品。普通消费者往往会忽略一些同类产品的细微差别,而专业人士却能轻松分辨。在判断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相同或者相似时。
从专业人士的角度来看,对权利人明显不公平。因此,判断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应以普通消费者的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而不是以外观设计专利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
对于相同或者近似类别的产品,如果普通消费者一般注意避免混淆,则不构成侵权,如果普通消费者仍然一般注意混淆,则构成侵权。
扩展数据:
专利分类
1,有效专利
一般来说,有效专利是指专利申请被授权后仍处于有效状态的专利。要使专利处于有效状态,首先专利权还在法律保护期内,此外专利权人还需要按规定缴纳年费。
2.无效专利
专利申请被授权后,因超过法定保护期或因专利权人未及时缴纳年度专利费,或任何个人或单位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经专利复审委员会认定并宣告无效后,称为无效专利。无效专利对所涉及技术的使用不再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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