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和发展服务贸易的一些对策!谢谢您们。。万分紧急!

知识经济时代国际服务贸易的趋势及中国的对策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国际文化交流的频繁和国际投资的发展,国际服务贸易逐渐产生和发展起来,现已成为各国贸易竞争的新领域和世界经济新的增长点。21世纪被公认为知识经济的世纪。国际服务贸易作为世界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知识经济的发展和作用下,无疑将发生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正确判断和把握知识经济影响下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结合我国服务贸易的现状和加入WTO的要求,进行积极的政策调整,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本文试就此问题作一粗浅的探讨。

知识经济时代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

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和发展,服务业和国际服务贸易将呈现以下五大发展趋势:

1,产业结构的服务经济化与工业经济相比,知识经济在产业内容上将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工业经济时代的工业支柱是第二产业,也就是制造业。在知识经济时代,提供知识和信息服务将成为社会主流,服务业将以惊人的速度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呈现出极其丰富多样的形式。从上世纪工业革命到本世纪六七十年代,到处扩张的最富有的企业,从来都是工业企业。在知识经济曙光初现的今天,越来越多的银行、综合贸易公司、陆海空运输公司、电话电报公司、软件开发公司进入了世界500强的行列。目前,发达国家服务业已占国内生产总值(GDP)和就业的60%以上。尤其是美国,服务业产值占GDP的75%以上,提供了80%的就业岗位。发达国家服务业的现状预示着知识经济时代世界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演变的历史方向。而且,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制造业也开始呈现出“商业服务化”的趋势。

服务业已经成为知识经济时代的主导产业。第一,科技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分工的专业化和精细化,引发了经济组织形式的分化,从而增加了对服务的需求。原本由企业承担的各种非核心业务,一般都外包给专业高效的服务商。而且,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将越来越集中在掌握新知识、新信息和新技能上。谁要是吝啬购买各种专业服务产品,谁就可能在新一轮竞争中落后。这些因素的作用大大增加了社会对生产性服务的需求;二是科技进步导致供给增加,劳动生产率提高,人们的业余时间和可支配财富增加,极大地拓展了生活服务消费的新领域;第三,知识经济时代制造和流通过程中使用的现代劳动工具要求服务业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产品,反过来促进服务业的发展和壮大,加强服务业对整个经济过程的影响和控制;第四,知识和信息的广泛运用使得服务业成为产品增值的主体,财富越来越向服务业集中;第五,服务经济本身的结构特征符合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例如,信息产业,包括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在知识经济时代必然处于中心地位,教育产业必然成为知识经济的主导产业。

2、技术知识密集型的服务贸易结构。

在知识经济时代,国际服务贸易的内部结构发生了变化,知识型服务贸易将占主导地位。所谓知识型服务业,是指那些使用高技能人才、知识和技术发挥主要作用、对社会经济增长趋势和轨迹产生重要影响的“高附加值”服务业。参照原关税总协定所列的“服务部门参考清单”,此类服务一般包括:专业服务中的法律服务、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和计算机相关服务;信息和数据服务;金融服务(包括银行存款服务、金融市场管理相关服务、金融贷款、其他贷款业务和债券市场相关服务);保险业务中的运费保险、非运费保险、再保险及附属服务。上述各种服务行业虽然在不同领域存在差异,但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它们提供的产品都是基于知识的,交易的核心是各种服务所包含的知识。近年来,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主要是基于以高科技为载体的知识型服务业的快速增长。知识服务业的开放被列为WTO千年回合谈判的两个主要议题之一,这表明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认识到并把握住了这一趋势。

知识型服务产品之所以能够成为主要的贸易对象,是因为信息技术给国际贸易带来的“时空压缩效应”极大地增强了知识型服务产品的流动性,使其相对可储存、定价和异地交易变得容易。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存在形式的数字化和编码化,知识活动的计算机化和网络化,刷新了知识与产业、经济的关系。现在,低成本、高带宽的通信设备、数字网络和先进的集成软件系统正在使难以或不可能实现的服务成为可交换的对象。例如,在知识经济最前沿的美国,有越来越多的所谓“日不落”软件公司,它们把主要实体搬到与它们没有业务关系的国家,就地招聘员工,而它们的决策者、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开发人员则在美国通过网络指挥24小时进行软件开发,然后通过电子手段把它们的软件产品直接送到另一个国家;第二,知识型服务业的报酬递增增强了各国在这一领域的投资和竞争。国际知名咨询公司麦肯锡公司的一项研究认为,到20世纪初,美国80%以上的工作将是由知识服务的工作。知识型服务业的发展和壮大必然要求其产品在世界范围内自由贸易,要求各国开放市场。

此外,服务贸易结构的“软化”趋势也将明显体现在传统服务贸易中。比如餐饮业,就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传统服务业。在知识经济时代,餐饮企业要想重现往日的辉煌,就必须开发高附加值的餐饮产品。这种高附加值不仅体现在餐饮产品本身的知识含量上,还体现在顾客在享受餐饮产品的同时获得的附加服务上。近日,美国快餐运营商汉堡王(Burger King)通过专线将位于纽约中央金融区的一家分店接入互联网,为前来吃汉堡的顾客提供互联网服务,并利用互联网的魅力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客人。

3.服务贸易竞争的信息比较优势。

在知识经济社会,知识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主要通过信息产业来生产和传播。信息通过全球网络在参与国际经贸活动的国家和地区之间流动,这必然导致国际贸易特别是国际服务贸易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在这种趋势下,国际服务贸易的内容、方式和竞争格局必然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发展中国家在服务贸易中的传统比较优势将逐渐减弱,新的信息比较优势将是知识经济时代形成国际服务贸易分工的新力量,成为贸易国或企业国际竞争力的组成部分。所谓信息比较优势,是指国家之间在信息生产、传播、反馈和使用能力上的差异,以及一个国家获得信息的数量、质量、及时性和稀缺性等方面的差异。正是由于信息基础设施的发达程度和信息产业的规模比例将极大地影响一个国家在国际贸易乃至世界经济中的竞争实力和地位,各国为了在知识经济时代的竞争中不落后,都加大了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服务业的投入和竞争。自1993美国总统克林顿提出建设国家信息基础设施(NII),即“信息高速公路”以来,在全世界引起强烈反响。目前,日本、韩国、新加坡、中国和台湾省都在计划实施“信息高速公路计划”,欧盟也不甘落后。作为“信息高速公路”思想的创始者,美国不遗余力地加速其实施。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自身的科技和经济优势建设信息基础设施,美国政府于1995宣布实施“全球信息基础设施”计划,呼吁各国加入这一计划。与此同时,各国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掀起了一场激烈的世界信息服务贸易争夺战。

4.服务贸易政策进一步自由化。

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多元化和国际化趋势以及服务贸易对世界各国经济的重要性日益增加,国际服务市场的竞争加剧。发达国家积极倡导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是因为它们在国际服务贸易整体利益分配中优势明显,而发展中国家由于受益相对较少,态度谨慎。然而,1994年4月5日《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正式签署,标志着服务贸易被正式纳入国际多边贸易体制框架,成为当代世界经济全球化中不可进行的服务可交换对象。例如,在知识经济最前沿的美国,有越来越多的所谓“日不落”软件公司,它们把主要实体搬到与它们没有业务关系的国家,就地招聘员工,而它们的决策者、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开发人员则在美国通过网络指挥24小时进行软件开发,然后通过电子手段把它们的软件产品直接送到另一个国家;第二,知识型服务业的报酬递增增强了各国在这一领域的投资和竞争。国际知名咨询公司麦肯锡公司的一项研究认为,到20世纪初,美国80%以上的工作将是由知识服务的工作。知识型服务业的发展和壮大必然要求其产品在世界范围内自由贸易,要求各国开放市场。此外,服务贸易结构的“软化”趋势也将明显体现在传统服务贸易中。比如餐饮业,就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传统服务业。在知识经济时代,餐饮企业要想重现往日的辉煌,就必须开发高附加值的餐饮产品。这种高附加值不仅体现在餐饮产品本身的知识含量上,还体现在顾客在享受餐饮产品的同时获得的附加服务上。近日,美国快餐运营商汉堡王(Burger King)通过专线将位于纽约中央金融区的一家分店接入互联网,为前来吃汉堡的顾客提供互联网服务,并利用互联网的魅力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客人。

3.服务贸易竞争的信息比较优势在知识经济社会,知识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主要是通过信息产业来生产和传递的。信息通过全球网络在参与国际经贸活动的国家和地区之间流动,这必然导致国际贸易特别是国际服务贸易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在这种趋势下,国际服务贸易的内容、方式和竞争格局必然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发展中国家在服务贸易中的传统比较优势将逐渐减弱,新的信息比较优势将是知识经济时代形成国际服务贸易分工的新力量,成为贸易国或企业国际竞争力的组成部分。所谓信息比较优势,是指国家之间在信息生产、传播、反馈和使用能力上的差异,以及一个国家获得信息的数量、质量、及时性和稀缺性等方面的差异。正是由于信息基础设施的发达程度和信息产业的规模比例将极大地影响一个国家在国际贸易乃至世界经济中的竞争实力和地位,各国为了在知识经济时代的竞争中不落后,都加大了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服务业的投入和竞争。自1993美国总统克林顿提出建设国家信息基础设施(NII),即“信息高速公路”以来,在全世界引起强烈反响。目前,日本、韩国、新加坡、中国和台湾省都在计划实施“信息高速公路计划”,欧盟也不甘落后。作为“信息高速公路”思想的创始者,美国不遗余力地加速其实施。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自身的科技和经济优势建设信息基础设施,美国政府于1995宣布实施“全球信息基础设施”计划,呼吁各国加入这一计划。与此同时,各国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掀起了一场激烈的世界信息服务贸易争夺战。

4.服务贸易政策的进一步自由化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及其多样化和国际化趋势的加强,以及服务贸易对世界各国经济的重要性日益增加,国际服务市场的竞争加剧。发达国家积极倡导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是因为它们在国际服务贸易整体利益分配中优势明显,而发展中国家由于受益相对较少,态度谨慎。但4月1994《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正式签署,标志着服务贸易正式纳入国际多边贸易体制框架,成为当代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1997年2月后,最终达成了《基础电信协议》、《信息技术协议》和《金融服务协议》,将全球90%以上的电信、信息和金融服务贸易纳入其管辖范围,被认为是多边贸易体制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文件。目前,世贸组织的大多数成员都不同程度地对部分服务贸易作出了承诺,亚太经合组织也呼吁在21世纪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知识服务业被列为WTO千年回合谈判的两大主题之一,表明服务市场的开放已成为未来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可以预见,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服务贸易政策将重新整合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的关系。一方面,知识经济的出现将大大加强世界各国经济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依存。无论从任何角度看,作为知识经济时代的主导产业,自由贸易政策将是服务业的发展方向。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不再允许简单的自我保护和孤立。只有以更自由的贸易政策参与服务贸易的分工,才能实现更安全的自我保护。另一方面,知识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当然必须有知识产权的保护来保证。此外,知识型服务贸易往往涉及贸易参与国的国民经济命脉,这意味着在实施自由贸易政策的同时,需要借助法律、政策等手段实施一定的贸易保护,这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非常重要。

5.服务贸易地区分布不均衡。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贸易发展迅速,尤其是国际服务贸易。据统计,1970年,全球服务贸易仅为710亿美元,占货物出口的0.117,1997年飙升至12950亿美元,年均增长11.7。但从地区分布来看,却呈现出不平衡的趋势:发达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处于绝对主导地位,拥有巨额服务贸易顺差。从65438到0996,美国、日本、欧洲国家的服务贸易总额已经占到全球服务贸易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如果加上中国大陆和中国香港,大概占到80%左右。尤其是美国,1997的服务贸易顺差达到793亿美元,以信息技术为主的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相当于出口额的40%。然而,尽管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发展迅速,地位不断上升,但服务出口的主要领域仍然是海运、旅游和劳务输出。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服务经济化、服务贸易结构技术知识密集化、竞争信息比较优势化和贸易政策进一步自由化的趋势日益明显。服务贸易区域分布结构的不平衡不会减弱,反而可能进一步加强,这对发展中国家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二,中国的现状和政策选择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国际服务贸易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服务贸易增速高于国民经济和国内服务业增速,服务贸易领域逐步扩大。但是,总体上看,我国国际服务贸易仍处于发展初期,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1)我国服务业整体发展落后,综合竞争力差,服务贸易缺乏国内产业支柱。目前,我国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仅为32.5%,占就业的比重仅为25%,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甚至低于低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占GDP的比重为38%)。而且中国服务业主要集中在传统服务业,如旅游、劳务输出、远洋运输等劳动密集型部门和资源禀赋型部门,而全球服务贸易额最大的金融、保险、咨询、电信等知识技术密集型行业在中国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2)服务贸易整体水平低,出口结构不尽合理。目前,中国服务贸易占世界服务贸易的比重仅为1%,排名世界第20位。1997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与货物贸易出口之比仅为0.128。即使在经济相对发达、城市化程度相对较高的上海,1997的比值也只有0.146,低于全球平均水平(0.232)。同时,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结构也不合理,货运和旅游占比近50%,而知识型服务贸易竞争力较弱,贸易逆差较大。(3)服务贸易法制不健全,管理落后。服务贸易不同于货物贸易,大部分贸易无法被海关监控。必须用法律手段限制或鼓励人员和资本的流动以及贸易的范围和规模。在服务贸易立法方面,虽然目前已经颁布了相当多的法律法规,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总体上看,立法还不系统,许多领域还是空白,即使已经颁布的一些法律法规或规定也是模糊抽象,甚至相互冲突,或者缺乏统一性和透明度,或者不符合世贸组织和GATS原则。同时,服务贸易管理滞后。长期以来,中国始终把发展生产性产业和提高社会物质生活水平放在首位。服务业缺乏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发展规划,对服务业发展没有系统、权威的规章制度,管理多头,部门职责不清,产业布局分散,经营规模小。(4)服务贸易特别是新兴服务业和知识型服务业人才短缺。(5)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信息技术在一些关键领域与世界先进水平差距较大,信息产业企业规模普遍较小,缺乏全面统筹的分工合作安排。

知识经济引发的服务业全球化浪潮,不仅为中国未来的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也对中国现有的服务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将知识经济时代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与我国服务贸易的现状相结合,充分挖掘我国服务贸易的潜力,努力培育我国服务贸易新的增长点,必须采取有效的对策。

1.深刻认识我国发展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紧迫性,加大对服务业的支持力度。知识经济时代在某种意义上是服务经济时代。大力发展服务业是服务贸易的基础和保障。在中国,有着浓厚的“重农抑商”的传统观念和“三教九流”的歧视性社会阶级划分。另外,计划经济时期“服务不值钱”的观念深入人心。所以要加大宣传力度,打破已经形成的落后观念,实现社会产品观念和劳动价值观的突破。使人们特别是服务贸易领域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认识到知识经济时代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对发展国民经济、提高国家竞争力、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作用,认识到服务经济的大发展是国民经济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为我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奠定思想基础。第二,要加大对服务业的投资。国家财政应特别重视对信息基础设施的投资。第三,要提升国内服务业企业的竞争力。和工业一样,服务企业的规模是决定其竞争力的重要因素。然而,中国的新兴服务业,尤其是知识型服务企业,大多规模较小。面对全球服务业跨国并购浪潮,政府提升国内企业竞争力首先要做的就是促进企业的联盟。其次,可以考虑选择一批具有潜在优势的新兴服务业和知识型服务业企业,特别是外向型企业,给予有针对性的支持。如果采取鼓励性的税收政策,这些企业将得到减免;向政府采购倾斜;帮助他们获得更多、更准确的国际服务贸易信息。

2.坚持积极、稳妥、协调、有序的方针,逐步开放中国知识型服务贸易和国内服务市场,加快发展知识型服务贸易,是中国向知识经济转型的要求,对外开放既是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要求,也是中国自身经济发展的需要。目前,中国的知识型服务业仍是一个发展中的幼稚产业,国际竞争力较弱。开放国内服务市场和服务贸易,必须在尊重GATS基本原则、坚持国家主权、安全和保护幼稚产业的原则下,逐步开放。(1)稳步开放部分急需引入竞争的知识型服务业领域。积极引导服务业跨国公司进入国内没有竞争力但急需发展的知识型服务领域。一方面可以引进全新的技术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促进我国服务新品种的培育和发展,提高我国整体服务水平;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提供一种激励压力,督促国内服务业积极进行技术和管理创新,尽快缩小与发达国家在该领域的差距;(2)对于具有一定竞争力的知识型服务业,应坚持适度保护与鼓励公平竞争相结合的原则,利用企业和行业的作用,合理保护服务贸易市场。比如借鉴日本经验,加强服务销售网络整合,提升市场进入难度。日本的开放保护政策虽然明显降低,但仍是最容易进入的市场,其经验在于完善的综合网络;提高国内市场竞争强度,增加进入成本;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3)真正以市场换技术。应该从是否有助于提高中国的生产力水平的角度来看待知识型服务市场的开放,避免走制造业利用外资“重于质量”的老路。知识型服务跨国公司最看重的是中国庞大的服务市场,完全没有必要给予外资比国内服务企业更多的优惠。(4)对外开放要以部门和地区为重点。在知识型服务业的对外开放中,部门的重点应根据具体服务业的重要性、关联性和战略差异性进行倾斜,而不是采用固定的区域梯度开放模式。(5)积极参与服务贸易多边谈判,在新千年回合知识型服务市场开放规则的制定中掌握主动权。

3.正确处理传统比较优势和信息比较优势的关系,努力培育信息比较优势。由于信息国际化的加剧,传统比较优势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的重要性逐渐降低,发达国家正在有意识、有目的地联合起来,试图控制和垄断世界信息资源,以主导21世纪国际服务贸易的主流。在这种形势下,如果中国仅仅基于传统的比较优势来确定自己的国际服务贸易结构,可以获得一定的贸易利益,但容易陷入“比较优势陷阱”,无法获得国际服务贸易中的竞争优势。因此,需要加快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支持地方行业和地区的信息化发展,并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提高这方面的比重,通过地方信息比较优势的动态发展形成未来的信息竞争优势。目前可以把传统比较优势和信息比较优势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相互促进。一方面,利用信息比较优势带动传统比较优势,引导传统服务业向高附加值、高信息含量方向发展,提升或保持传统竞争优势;另一方面,传统比较优势被用来支撑信息比较优势,促进信息竞争优势的形成。

4.加强服务贸易法律法规建设,建立健全服务贸易管理体系。服务贸易立法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循序渐进原则。由于服务贸易协调的复杂性,立法不可能一步到位,必须从实际出发,比如从暂行办法、管理条例过渡到正式法律。单纯的法律或实践首先解决不了问题。(2)支持性原则。制定地方性法规时,要考虑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地方性法规管什么,国家法律管什么,在立法中明确。(3)系统原理。既要有针对各部门的通用法律法规,如规范服务贸易统计、服务贸易从业人员资格、外国移民、服务贸易反不正当竞争、服务贸易企业组织等,也要有针对特定行业的立法,这对于我国已经开放和承诺开放的行业尤为重要。(4)整合原则。世贸组织和GATS已经为服务贸易建立了一个全球性的法律框架。应加强对世贸组织和GATS有关条款和原则的研究,尽快建立符合本国经济发展目标、不违反国际法准则的法律法规,以法律形式规定服务贸易的服务市场准入、税收、投资和优惠条件等原则,以增加服务贸易的透明度。此外,要特别注意增加反对外国对我国服务贸易设置歧视性待遇、不公平贸易等壁垒的特别条款,使之具有与国际法接轨的效果。

解决当前中国国际服务贸易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中国国际服务贸易实施有效宏观管理的关键是迅速建立全社会的服务贸易组织协调管理机制。建议成立中国国际服务贸易协调小组或委员会,负责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规划、业务统计、立法、对外谈判和政策协调。

5.加快服务贸易人才培养。不同行业的企业有不同的关键生产要素。对于服务贸易企业来说,人才是关键要素。中国与发达国家在服务贸易方面的差距,归根结底是人才数量和质量的差距。解决人才问题,要从多方面入手,一是多渠道多层次的培养。建议有条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积极筹建国际服务贸易专业,培养熟悉国际服务贸易的复合型人才,加强对现有人员的短期培训。二是开展“海外人才引进”工程,积极引进人才。三是防止人才流失。随着中国入世后大量外资服务企业的进入,防止服务贸易高层次人才流失显然迫在眉睫。否则在培养的同时,很难解决自身的人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