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陶器
1,这个形状只由商品本身的性质产生
商品本身的性质所产生的形状,是指能使商品在功能上比其他同类商品更优越的商品外观。另一个例子是开罐头的刀。因为它的手柄形状比其他同类产品更合理,功能自然也比其他同类产品更好,使用起来也更方便。申请注册的商标仅由这些形状组成的,不予核准。
2、仅通过商品所需的形状来获得技术效果
获得技术效果所需的商品形状是指在使用时能使商品获得某种效果的图形,而利用这种图形产生的这种效果是其他同类商品所不具备的。如果有纸质牛奶包装盒,在设计外形的时候就考虑到了储运问题,使得牛奶的储运比其他同类产品更加方便和安全。所以牛奶包装盒的造型获得了一定的技术效果,这是其他牛奶包装盒所不具备的。再比如,有一种盛放液体的容器手柄形状,使得容器比其他同类容器更便于携带。容器把手的形状也被认为是获得了一种技术效果,而这种技术效果是其他容器把手所不具备的。同样,如果只把这些形状申请注册为商标,也不会被批准。
3、由具有实质价值的商品的形状决定。
使一件商品具有实质价值的形状,是指从审美角度出发,能够强烈影响或刺激消费者消费需求的商品形状。这些形状可以是多段的宝石形状,也可以是时装设计图,也可以是陶瓷的形状,也可以是装饰物品的形状,等等。申请注册的商标仅由这些形状组成的,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