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机构设置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总局
负责党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文秘、档案、监察、会议、信息、信访、政法法规、行政复议、工资福利、地方志编纂、对外联络、华侨旅游、机关财务、机关后勤服务、机关物资采购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并协调和管理管理委员会的内部事务。
经济发展局
负责制定开发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产业政策;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和审批、价格、统计、企业管理、经济运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为客户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咨询。
中国招商轮船公司
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研究制定开发区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收集、筛选、编制、发布和建立投资项目的项目库;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组织参加和组织各类经济技术交易会、展销会和博览会;协助客户准备项目投标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为客户提供“保姆式”的全程代理服务。总结和综合分析行政审批情况,进行调研并提出相应建议。
霸州市国土分局
霸州市国土局开发区分局
制定园区国土资源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组织和指导园区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审批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规范的园区保护和发展政策,实施耕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负责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和组织土地确权、土地定级和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和土地占用,承担各类用地预审和审批;负责园区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投资、交易、政府收购和授权经营;负责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年租金标准的评估,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
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编制和实施开发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审批“两书两证”的发放;开发区工程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综合执法和监管;城建档案工作;开发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办理企业规划、建设、环保等相关审批手续;开发区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和有关证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综合管理园区安全生产工作,拟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和安全生产信息的发布;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意见并监督事故调查的实施;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园区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卫生、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整改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关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组织园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依法负责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负责园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
财政局
负责年度财务预决算的编制和执行;负责贯彻执行财政、税收、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的管理;项目预决算等财政资金的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社会发展局
负责开发区劳动、民政、社会综合执法监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公用事业管理、社会保障、妇女、计划生育等工作。代理和协助相关社会服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