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装饰奖申报条件介绍?

以下是仲达咨询整理的中国建筑装饰奖申请条件的具体信息。

申报条件

申报各类“装修奖”的建筑装饰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和建设部颁布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设计合理,使用功能完善;

2、通过有关部门、项目法人或投资单位的综合验收;

3.已交付一年以上,无质量问题和隐患。

4、已在建设行政质检部门备案。

承包商应为建筑装饰工程的主承包商,申报部分由承包商独立承担。设计单位申报的装饰工程设计,应当由设计单位独立设计。参评单位申报的装饰工程由参评单位自主施工。

“装饰奖”由承包单位、设计单位和参评单位申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可以选择和上报设计单位和承包商。设计单位是装饰工程的主设计单位,一个装饰工程只能申报一个主设计单位,参评单位不得超过三个。

承包人、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应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工程施工和设计资质证书。承包人、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应当与相关单位签订有效的建筑装饰设计和施工合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在当地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社会反映。本年度未发生因施工和设计引起的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设计单位应对申报的工程设计的知识产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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