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T专利申请的申请程序
中国境内个人或单位向中国专利局提出的国际申请,在国际阶段,除国际公布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统一办理外,其他程序均在中国专利局进行。
1.受理专利申请,对专利进行可专利性审查
PCT受理局将对受理的PCT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将国际PCT申请文件分别发送给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和国际检索单位。
2.国际搜索
PCT专利申请提交后,接收国专利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将对PCT专利申请进行检索,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国际检索报告。
其中,国际检索PCT专利申请提交后,中国专利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将对PCT专利申请进行检索,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国际检索报告。检索报告将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发送给PCT专利申请人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
自国际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8个月后,国际局将公布该PCT国际专利申请和国际检索单位作出的检索报告,并将该申请连同检索报告发送给该PCT专利申请所要求的“指定国”的专利局。
3.国际初步审查
《专利合作条约》规定,国际初步审查程序不是强制性的。如果参加条约的国家受PCT第二章的约束,其申请人可以请求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对其申请进行国际初步审查。
国际初步审查的目的是对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提出初步意见。该审查意见对所有“指定国家”不具有约束力。而PCT规定的标准是现行的国际标准,审查意见是由少数国际初审单位在国际检索的基础上作出的,所以报告应该是可靠的、可信的。
在参加专利合作条约时,有些国家不受PCT第二章的约束。申请人请求国际初步审查时,只能从受PCT第二章约束的指定国家中选择一些使用国际初步审查结果的国家,这些国家称为“选定国家”。
中国专利局作为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对国际申请进行审查后,将国际初步审查报告提交给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由国际局转发给申请人,国际局还将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发送给申请“选定国家”。
申请人可以根据中国专利局作出的国际检索报告和国际初步审查的结果,决定下一步是否进入国家阶段(向其他国家申请)。进入国家阶段的过程不会自动发生,必须由申请人启动。申请人必须在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有些国家可能是20个月)办理进入指定国(或选定国)国家阶段的手续:缴纳国家费用,提交翻译成该国文字的国际申请译文。一些国家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进入国家阶段的期限晚于30个月(或20个月)。即使尚未获得国际初步审查报告,也必须遵守进入国家阶段的时限。在国际阶段,自优先权日起19个月内没有要求国际初步审查的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指定局)的期限为自优先权日起20个月;要求国际初步审查的国际申请在优先权日起19个月内提出。
国家阶段在申请人希望获得专利权的国家的专利局进行。他包括办理进入国家阶段的手续,在各指定局或选定局办理审批手续。
进入国家阶段后,需要提交国际申请文件的译文(该国官方语言),并按各国规定缴纳规定的国家费用。然后各国专利局根据本国专利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授予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