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对知识产权保护有什么影响?
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指知识产品。过去,知识产权分为商标、专利和版权。商标的客体是商标,专利的客体分为爱管理、实用新型和发明三种,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正因为她是无形的,有形的,所以很多企业或者个人忽略了对它的保护。在知识产权越来越受到重视的今天,对这种无形财产的保护也是每个企业必不可少的话题。
知识产权的客体就是所谓的知识产权客体,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或者知识产权的客体。与物权的客体不同,物权的客体是一种具体的东西,即可以被人的感觉器官感知并被人控制的有形的东西。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是一种无形的精神财富。智力成果没有物质形态,不占有一定的空间,是人们看不见、摸不着、客观支配的无形财产。
知识产权客体的特征:
知识产权的特征可以概括如下:
(1)无形财产权。
(2)确认或裁决必须由专门的国家立法直接规定。
(3)双重性:既有部分人身权(如签字权)的性质,又有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
(4)适当性:知识产权专属于权利主体。未经债权人同意或者法律特别规定,除债权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者使用该权利。
(5)地域性:一国法律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仅在该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
(6)时效性:法律对知识产权规定了一定的保护期限,知识产权在法定期限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