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省际通勤白名单应用指南

上海普陀区通勤者白名单系统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来沪和返沪人员健康管理,保障不同省市通勤人员正常的日常工作和生活,根据市防治办《关于进一步明确来沪和返沪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知》要求,制定我区不同省市通勤人员白名单制度实施方案。

一、白名单人员范围

1.在本地区工作、居住在昆山或太仓的日常通勤者,包括本地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购物中心、超市、菜市场等商业场所的工作人员。

2.在昆山或太仓生活和工作的日常通勤者。

3.餐饮服务、洗浴、美容美发、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网吧、密室、棋牌室等场所不纳入白名单。

二、白名单人员审批

1.个人申请。在本区工作的人申请通勤到单位,住在本区的人申请通勤到本村。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登记信息。

2.单位验证。单位或村居对申报材料和个人信息进行严格核实,单位对名单和材料进行核实汇总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村居对名单和材料进行核实汇总并报街道镇审核。

3.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行业主管部门或街镇对单位或村提交的人员、材料名单进行严格审核、备案,并将审核汇总后的名单报区防治办审批。

4.区防治办公室审批。区防治办对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的白名单进行审批。白名单将由区大数据及时上报至市大数据中心。

三、白名单人员管理

1.被列入通勤白名单的人员,每次进出上海都要有48小时内的阴性检测证明。在上海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本市防疫规定,进行核试验。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应严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对不按规定落实防疫措施,导致疫情扩散的,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白名单人员的“代码随申请”、“地点代码”等显示界面不显示“来沪后5天以内,回沪”的标注提示。

四、岗位职责和要求

长度落实相关单位、部门、镇的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主体责任。各行业、各镇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管理责任,进一步细化落实白名单措施,完善白名单及时报送机制,加强白名单动态管理和审核,做好与昆山、太仓的协调和各项防疫工作。

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相关企业、单位、场所白名单的上报和引导工作,加强通勤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加强监督检查,引导通勤人员遵守和落实卫生管理措施。

3.切实加强工作联动。区交通委要严格落实“落地检查”要求,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扫码检查,积极引导来沪和返沪人员在高速公路道口进行核酸采样,把好“进城入口”。区卫健委要指导当地乡镇合理设置常态化核酸采样点,满足居民检测需求。区大数据中心要加强与市大数据中心的工作对接,实时动态报送白名单人员信息。

以上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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