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山西省科技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科发〔2020〕43号)明确指出,“在山西省企事业单位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目前在自然科学研究(包括理、工、农、医等)领域担任职务的人员,)、体育科学研究、科技管理和公共服务(包括科技发展与管理研究、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科技创新与服务、信息技术研究与应用等。)并满足申请和评估的要求。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 .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开始受理申请和评审材料的日期为准);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正在受处分期间的;

4.公职人员受到行政处分和处罚期间。"

《关于2020年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意见》(晋科发〔2020〕44号)明确提出,“在山西省企事业单位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自然科学研究(包括理、工、农、医等)、体育科学研究、科技管理和公共服务(含科技开发和管理研究)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 .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开始受理申请和评审材料的日期为准);

3.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处分并在处分期间的;

4.党员,中国* * *产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于受处分期间。"

注:如有更新,以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