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可以卖钱吗?
2.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收取200元的描述项目的变化。
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将在3-5个月内完成审查并发布注册公告。
4.专利权的转让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公告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专利,即侵犯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时,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当事人的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就专利侵权赔偿金额进行调解。协商解决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一条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相同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
第六十二条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设计的,不构成专利侵权。
第六十三条假冒专利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根据已掌握的证据调查涉嫌假冒专利行为时,可以要求有关当事人调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情况,进行现场勘验,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册等有关资料,检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产品,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可以予以封存或者扣押。
专利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协助和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