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丈夫投资的公司分红。离婚时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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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另有约定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一般平分。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投资的公司,不仅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投资公司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平分。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有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
(一)工资和奖金;
(二)生产经营所得;
(三)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 * *所有的财产。
丈夫和妻子有平等的权利处理所有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2。
第16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一方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公司股东的,应当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夫妻双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出资转让给股东的配偶,经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二)夫妻就出资的转让份额、转让价格等事项达成协议后,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出资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且不愿以同等价格购买出资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前款规定的用于证明半数以上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或者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书面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