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荷卢经济联盟的经济联盟

比荷卢三国经济联盟的条约(Benelux Union Treaty)于1958年签署,并于1960年生效,旨在促进人员、资金、服务及货品在三国间自由流动。联盟的秘书处位于布鲁塞尔。部长议会负责统一三国的法律,但相关法律只适用于联盟的层面,不适用于本国国内。三国亦签署了大量条约,牵涉到各项事务。

1965年,成立比荷卢法院的条约签署,并于1975年生效。法院的法官来自三国的最高法院,确保统一执行联盟的法律条文。此法院位于布鲁塞尔。

比荷卢三国经济联盟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合作较为活跃。三国成立了比荷卢商标办事处和比荷卢设计办事处,均位于海牙。2005年,三国签署了成立比荷卢知识产权组织,并于2006年9月1日 取代了上述两个办事处。

成立联盟的条约将在2010年期满。新的法律框架预料会取代旧的条约,以反映自1950年代以来,三国国内及欧洲地区的转变。

荷兰语和法语是比荷卢三国经济联盟及其组织的官方语言。在2720万的人口中,有83%(2250万人)说荷兰语,17%(470万人)说法语。虽然德语不是官方语言,但比利时和卢森堡本身均视德语为其官方语言之一。其中比利时的德语文化区位于比利时东部,首府为奥伊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