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一直是已故父亲的名字。会有什么影响?
一般情况下,家庭中有老人去世后,会建议主体迅速转移所有权。但从这种情况来看,短时间内过户的难度较大。
按照题主的说法,两姐妹对老人财产的继承和分割应该没有争议。在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建议主体等等。
问题主要卡在两点:一是母亲目前的精神状态和思想;一个是一旦房子被拆除会发生什么。
下面分别从这两个方面来说明,介绍一下不传户的影响。
为什么现在不建议继承和转移?主要考虑对象母亲的当前状态。
阿尔茨海默病俗称“阿尔茨海默病”,再加上抑郁症,换句话说,老年人不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她目前所做的任何决定,在法律意义上都是不成立的,即使她同意放弃,让女儿们继承。只有法定监护人,也就是两个孩子,才能代替他们做决定。子女为老人做的决定不得损害老人的利益。
换句话说:即使我们现在继承-
再加上老人目前的状态,如果她反对处理,建议不要“刺激”老人。
房子被拆了怎么办?如果房子被拆了,你其实可以借拆迁的机会,借机继承房子。
原来房子的主人是他的父亲,已经去世,未来拆迁肯定要面临新的房屋所有人登记。目前母亲还不能做决定(比如签字)。这时,女儿可以代替母亲履行监护人的职责,签字。前提是你不能有你妈应得的那份。例如:
不过门,对以后有什么影响?就题主家庭情况而言,个人认为现在不办理转学不会有太大影响。现在只有一半的房屋产权是“空”的,无法处置(出售、出租等)。).
需要提醒的是,有两个前提:
到时候按照法定继承程序,可以直接继承父母的财产。
房产一直是已故父亲的名字。会有什么影响?
父母双方去世后,房子由孩子继承,孩子可以直接入住,不需要任何手续。但继承的房屋不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不得出售、转让。就像我们的遭遇一样,所以继承父母财产后记得办理过户手续。父母去世后,到房产中心开具死亡证明即可。
此外,我国的房屋继承年限为20年,一旦超过20年,继承人就不能再办理登记过户。而且,如果不办理过户登记,即使继承了房产,拆迁时也不会得到补偿,所以一定要记得在父母去世后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父母去世后,房产证上还写着父母的名字,会导致无法过户和买房,拆迁也不会补偿,影响还是很大的。大家要注意,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力求逻辑严密、简明扼要;
关键词:父亲去世,房产在他名下
回答:
1,先证明你爷爷奶奶是否健在,如果有健在的人是第一顺序。任何一方死亡都必须出具死亡证明。没有死亡证明的,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查档案,开证明。
2.如果爷爷奶奶都去世了,你妈妈是第一顺序,其次是你和你的兄弟姐妹。
3.如果你父亲有遗愿,必须经过公证(录音录像)或有律师在场签字。(录音和录像)
友情提醒:
1.如果财产必须归母亲名下,所有子女都必须签署自愿放弃继承权。这是最快的方法。
2.如果落在你任何一个兄弟姐妹身上或者平分,拿着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去公证处,带上你妈妈,叫上所有兄弟姐妹录音录像。
我在家里亲自处理这样的事情,跑公证处,跑派出所,去建委。我和姐姐直接放弃了继承权,于是方本给老太太改了名字。这是最快的方法。
每个家庭的分配情况不一样,只要符合死者意愿,就是对的。
我想这太简单了。看不懂就瞎跑[笑]
朋友哇,朋友,你知道吗?我刚刚遇到了和你一样的问题!父母总以为自己说了算,说谁房子就给谁!没想到去年春节前父亲就去世了!
这和房产的归属无关!我妈还是坚持房子归你爸说的谁。没有异议,就这么定了,改不了!
所以,我父母有遗书,也有证人同意房子是我的。钱是两姐妹的,房子是儿子孙子的。这是无法改变的!但是父亲一走,他就麻烦了!而且他47万的股票存折也麻烦,一次次办,一次次公证。连两元多的利息都需要公证!我们说,两块多钱不够!唉,没办法,房子最后公证了好几次!但是妈妈要等转学?我们知道,这是对老年人的一种警惕。
你明白吗?老人不能留一个,必须公证!所有直系亲属都要参加公证。而且一定要带身份证,户口本,父亲以前工作单位的证明,父母的结婚证,父亲以前的简历,一定要有孩子,原件相符!会不会很麻烦?
房地产是天下之名,比较麻烦。会导致房子不能买卖,拆迁不能补偿。以你父亲的名义。你父亲去世了,所以你母亲和你的姐妹们有权继承财产。现在房子面临拆迁,需要过户到一个人名下。无论过户到谁的名下,都需要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需要另外两个人签字同意过户到一个人名下。还需要提供你父亲的死亡证明。如果转到你母亲名下,最好做一份公证遗嘱,上面会告诉你,你母亲去世后,你的姐妹们是如何继承和分割财产的。
第二种方式是提供你父亲的死亡证明给法院起诉,由法院决定财产份额。父母最好在去世前立遗嘱,尤其是房产的继承。
肯定有影响。如果母亲在世,我们首先要尊重她的意见和建议,在征得她的同意和授权后再进行。因为房产证是已故父亲的名字,也就是说,房子的产权(所有权)是属于已故父亲的。假设有兄弟姐妹,在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中有继承权。对此我们需要理性谨慎,才能好好讨论。毕竟钱是身外之物。如果是独生子女,也要看房产证是商品房还是单位集资房,手续是否齐全;等所有的事情都处理好了,我们再准备完善的个人资料向市民中心申请过户,把原来的房产证改成自己名下的房产证。
如果房产证是你父亲的名字,如果他父亲出事了,那么这个房子就是属于你家庭所有成员的,包括你的母亲,你的兄弟姐妹,包括你的爷爷、奶奶、姑姑、叔叔。
1.你妈妈的身份是有限的,也就是说她现在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你的姐妹们应该去你母亲所在的居委会办理指定监护人的手续。如果居委会不指定他们,建议你去法院走特别程序。3.一旦你或者你的一个姐妹,或者两个都取得了你母亲的监护人资格,就可以和搬迁公司协商;4.如果你父亲去世的时间还没有超过20年,我建议你先办理以下手续:你的一个姐姐到法院起诉,你在那里做民事调解协议,把房子给你们一方或者双方,这样你就可以顺利办房产证;当然,搬迁补偿款如何分配和使用,可以另签协议,避免冲突。
其实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尽早办理过户,这样可以让母亲放心,也可以避免以后继承、交易或者拆迁的麻烦。
01本案中,房屋名称虽然写的是父亲,但实际上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只有1/2的产权是父亲去世后形成的遗产。
父亲去世后,母亲和两个女儿是第一继承人,所以两姐妹各有1/6产权,母亲有4/6产权(原来是1/2)。如果其中一部分人放弃继承,财产权利的分割就不一样了。
但如果真的要这样分割财产权,就需要证明父亲的其他继承人都不在了或者放弃继承。我们这里说的是需要证明父亲的父母不在了,父亲没有其他孩子。
既然你已经过世多年,也不宜再拖了,否则以后证明这些只会越来越难。
如果房子只做居住功能,不打算出售,似乎问题不大。
但是现在这个房子面临拆迁,产权归属很重要。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也应该尽快处理产权问题。
无论是交易、继承还是拆迁,现在不出现的情况不代表以后永远不存在,而且这些情况都涉及到产权分割,所以要尽快办理继承。
有一个便捷的方法,说服他母亲放弃继承,避免若干年后他手里的6项知识产权二次继承的问题。
当然,两个女儿可以通过现金补偿让母亲放心,这也是解决母亲现在疑虑的好办法。
看你这个问题,主要涉及几个方面,包括房屋转让,拆迁,继承。
一般来说,房产还是你亡父的名字,对你的姐妹和母亲不会有太大影响。
1.配偶一方死亡,配偶一方名下的财产如何处理?从你描述的问题来看,你父亲在很多年前就去世了,房产在他名下,而你母亲尽管生病却还健在。
这是你父亲的遗产吗?
不是的。
准确的说,这套房产是你父母婚姻关系期间的同一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你父母会有一半的产权,但是仅仅因为房子在你父亲名下,就剥夺了你母亲的权利。
换句话说,能成为你父亲遗产的房子只有半套。
那么,这半套房子应该由谁来继承呢?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第一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
也就是你们两姐妹和你妈妈是这半套房子的继承人,每人可以得到1/6。
你妈拥有1/2,加上1/6,也就是三分之二的房产归她。
实践中,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健在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先分割遗产(尤其是房产),大多在另一方父母死亡后由子女平分。
这种待遇既保证了老人晚年的生活,又能让子女更全心全意地服务,避免了重复计算,因为另一半死了,又要重新分配。
而且,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你妈也很看重这套房产。如果她失去了,她会没有安全感,那还不如不去管它。
第二,拆迁的主体是谁?从你的问题来看,你更关心的是,如果这个房子拆迁,你父亲已经去世,这个房子在你父亲名下,你在拆迁中的利益会不会受到影响。
如果这是城市房屋拆迁,不会受到影响。
对于产权人已经去世的情况,拆迁方会要求产权人的继承人到场,由你* * *签署拆迁协议,合法有效。
如果拆迁协议中遗漏了你们三个中的任何一个,都有可能导致协议无效。
也就是说,已故产权人的继承人是新的拆迁相对人,是享有拆迁利益的权利人。
原产权人死亡与否,不影响被拆迁房屋本身的利益。城市房屋拆迁是对房子的补偿,不是对某个特定的人。
当然,如果是农村房屋土地拆迁,情况可能会复杂很多,还涉及到继承人的身份问题。集体经济组织是否为成员可能影响拆迁补偿结果。
3.房子需要过户吗?鉴于你家短期内没有卖房子的打算,对即将到来的拆迁很期待。在这种情况下,完全没有必要过户。
是否过户不影响拆迁。只要拿出房产证原件和能证明你是继承人的依据,拆迁部门自然会按照章程办理后续事宜。
目前这套房子可以通过出租等方式获取收益。只要是非卖品,就不需要先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