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东川的主要经历

1986,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1年,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毕业;

2004年获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知识产权方向);

1993,参与建立中国法院系统最早的知识产权法院;

1995,曾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后任庭长;

2000年任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5438年6月至2003年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2009年任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

2012年3月任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兼理论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3年6月任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中国司法理论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知识产权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科技法学会理事,中国著作权协会理事。

2065438+2005年8月29日,NPC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决议,免去罗东川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2015 12担任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