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充分发挥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的导向作用。
第一,突出教学工作中心。传道、授业、解惑是教师的天职。近年来,省教育厅将本科、专科生教学质量作为申报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实行教学成果与科研成果等效评价机制。教学成果奖、教学科研改革项目、优秀课程等教学奖项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与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同等对待。2007年,浙江省率先出台《高等学校教师教学业绩评价指导意见》,按照ABCDE五个等级对教师教学业绩实行统一评价,并将评价等级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重要指标。2008年,在1923名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中,有584人的教学业绩被评定为“A”,其中438人通过评定,达到75%,明显高于全省63.29%的平均水平。在教学中心的指导下,近年来,全省高校教师从事教学改革的积极性明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
第二,重在教书育人。培养高素质的有用人才是办学的根本目的。教师是育人的主体,其一言一行都是学生的表率。以育人为本,浙江省教育厅要求:“高校教师应当根据学校要求,积极承担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担任班主任、学生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从事教育管理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老师,从课题组到高评委,不单纯看他们接了多少项目,发了多少论文,更看重他们的工作业绩。在做好教学工作的同时,鼓励教师承担实际教学任务,教师在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和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技能竞赛、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得的报酬,视为教师本人的教学科研成果。此外,严格执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明确规定对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者,取消其当年申请资格或已取得的资格,次年起三年内不得申请专业技术资格,倡导严谨的学习态度,克服学术急功近利的浮躁作风,遏制学术腐败和弄虚作假。
第三,鼓励创新。高校是推动自主创新的生力军。围绕“创业创新”和建设教育强省,省教育厅将高校教师创新研究成果和创新人才培养情况作为职称晋升的重要指标。鼓励教师对有市场前景的研发成果及时申请国内外专利,保护知识产权,加强专利转化推广,允许参与者将专利等自主创新成果作为代表性成果送专家鉴定。如浙江林学院李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其科技成果在全省林业生产中得到广泛应用,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今年,他取得了教授资格。
第四,强化服务区域。为地方工作服务是高校的基本职能之一。近年来,浙江省教育厅出台了多个文件,鼓励高校教师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支持教师多领域、多渠道到地方开展服务。在校企合作、服务地方工作中有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教师,在专业技术资格评聘中优先考虑。对长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或一直在农业一线扶贫的教师,晋升高级职称时,不要求外语和计算机,适当降低对论文和科研的要求。为推进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并与服务地方工作紧密结合,省教育厅要求高职院校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任职期间原则上必须具有行业、企业、合作研发或指导学生实习的实践经验,且只能申报6个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近年来,大学教师为地方服务的热情与日俱增。高校横向科研经费每年以20%的速度递增。一批科研成果走出了学校的“保险箱”,进入了企业,为地方和企业新产品提高科技含量、实现产品转型升级提供了技术支撑。
五、实行阳光评审。公正透明的评价对教师的教风和学风起着非常重要的导向作用。近年来,浙江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专家名单由省教育厅、省教委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每年都有较大调整。2008年专家名单产生后,省教育厅直接通知专家本人,以增强保密性,使评审工作更加公正。为提高职称评审的透明度,省教育厅要求各学校在校园内公示申报材料,未发现问题后方可上报;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在教育部门门户网站公示,欢迎高校师生和社会各界监督。通过这些措施,浙江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定的社会认可度越来越高,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育质量越来越高,服务地方的意识越来越强,高水平教师对促进高校发展的作用越来越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