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转让费用是多少,该如何结算
法律主观:
专利转让 费用分为三部分: 1、国家部门收取的规费。向国家 知识产权 局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250元。 2、 专利权 的转让费用根据 专利 的类型、技术等方面来考虑,几千到几十万的都有,需要双方协商。 3、机构 代理 费代理费是代理机构为委托人提供各项服务收取的费用。 各个代理机构有自己的规定和算法,代理费主要包含了提供咨询、准备申请文件、以及从专利局受理申请到最终授权或者驳回过程中的一些事务处理,通常都是在委托时一次性收取的,当然,根据委托人及内容的不同,金额和付款方式双方还是可以协商的,具体的可以双方签订代理协议来约定。 一般来说,代理费用大约在300--3000元左右。另外,专利评价报告的费用大致在3000元左右。 《中华人民***和国 专利法 》第十条 专利申请 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 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和国专利法》
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和国专利法》
第七十五条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
《中华人民***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