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首次修订遇到的最大问题是什么?

反不正当竞争法被称为“市场经济宪法”。时隔24年,反不正当竞争法迎来首次大修。不久前,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反不正当竞争法面临的核心问题是如何系统地完善该法,以充分有效地实现其服务市场经济和融入国际经济体系的功能。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作为一部法律起草,期间我们走走停停。1992年中美知识产权备忘录的签署,导致了两法的分离,推动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进程,于1993年9月通过,并于当年实施。

众所周知,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市场经济的一项制度。事实上,我们是在计划经济的土壤上破土建造属于市场经济的法律。当时,我们对市场经济、融入国际经济体系和相应法律的理论、思想、制度、实践和认识几乎是空白。中国的经济规模仍然很小,对市场、国际经济环境和国际法律规则讳莫如深。凡事只能遵循“摸着石头过河”的原则。因此,立法具有一定的被动性和盲目性。但总的来说,立法是成功的。

经过20多年的实践,我们现在对市场经济、国际社会和国际规则有了很好的理解。市场的活跃程度和经济体量的增长,使我们有可能设计出一部适合本国国情、具有国际视野、立足当下、引领未来的反不正当竞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