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中的知识产权平等

(a)实施平等机会和公平待遇的原则。允许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擅自设置限制。

(2)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

(3)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

(4)允许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

(5)允许民间资本发展金融业。

(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县(市)区财政应当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各级政府用于支持企业发展的其他资金应当确定并逐步提高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比例。市财政安排的市中小企业担保风险补偿资金,对规模以下工业企业适当提高担保补偿比例。市财政安排的小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主要用于成长性较强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的贷款风险补偿。对中小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潜力大的产品或与大企业有稳定支持合作关系的产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给予贷款贴息。中小企业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时,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给予适当救助。

(7)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8)拓宽直接融资渠道。